威海对老年人有哪些优待政策

发布时间:2025-03-13 16:25  浏览量:5

威海对老年人的优待政策如下:

经济补贴

- 高龄津贴:具有威海市户籍的百岁以上老年人,长寿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400元;90至99周岁老年人高龄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480元;80至89周岁老年人高龄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100元。

- 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对年龄达到60至79周岁、80至89周岁、90至99周岁的低保老年人,每人每月分别发放80元、100元、200元生活补贴。对生活长期不能自理、依据相关标准评估为2至3级的低保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80元护理补贴。

生活服务

- 居家养老服务:对居家养老且具有威海市户籍的享受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待遇的老年人、城市“三无”老年人以及80周岁以上空巢老年人,经本人申请及认定后,由所在镇(街道)免费提供短期托养、日间照料以及助餐、助洁等居家养老服务。

- 公共事业优惠:65周岁以上具有威海市户籍的独居老年人,享受有线(数字)电视一次性建设费(入网费)半价优惠;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中的纯老年人家庭户、城市“三无”老年人,减半缴纳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供电部门对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设置每户每月15度的免费用电基数,电费先收后返。由政府兴办和支持的供水、供暖、燃气等公用事业经营单位,对贫困老年人实行30%以上的价格优惠。

医疗健康

70周岁以上老年人到政府兴办和支持的医疗机构就医时,在挂号、缴费、取药、住院等方面优先,并免收普通门诊挂号费。外地老年人来威旅行期间突发疾病的,医疗机构提供急诊“绿色通道”。

交通出行

威海市内公共交通工具对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免费。

文化旅游

- 免费进入场所:政府兴办或支持的公园、景点免购门票;免费进入公共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科技馆、美术馆、展览馆、纪念馆等场所。

- 半价优惠:社会力量兴办的博物馆、图书馆等文化场所,对60周岁至64周岁的老年人实行门票半价,对65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免门票费。社会力量兴办的旅游景点对60周岁至69周岁老年人实行门票半价、70周岁以上老年人免门票费。半价乘坐政府投资建设的国有景区内的观光车、缆车等代步工具。按照时段免费或半价进入政府兴办或支持的公共体育健身场所健身。

司法援助

各级人民法院对老年人因赡养、扶养等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提起的诉讼,凡需其承担诉讼费的,法院将按有关规定给予免、减费用等司法救助。对生活困难的老年人因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聘请律师的,各律师事务所应减免不低于30%的律师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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