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失能老年人轻松享“服”
发布时间:2025-03-25 00:53 浏览量:2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推进社区支持的居家养老,强化失能老年人照护,加大对老年助餐服务、康复辅助器具购置和租赁支持力度,扩大普惠养老服务,推动农村养老服务发展。”失能老年人照护作为失能老年人及其家庭的刚需,是缓解全社会养老服务焦虑的当务之急,也是养老服务工作的重中之重。日前,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失能失智老年人照护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系统谋划全市失能失智老年人照护服务工作,逐步完善失能失智老年人照护服务体系,增加照护服务供给,提升服务质量,持续改善失能失智老年人生活。
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的加深和家庭结构的变化,失能失智老年人数量不断增加。据统计,目前,我市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数为106.2万人,占总人口的26.41%;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数为83.5万人,占比为20.75%——滨州已进入中度老龄化社会。全市共有特困老年人1.25万人,其中失能特困人员2778人,集中供养失能特困人员1691人,集中供养率61%。“一人失能、全家失衡”成为众多老年人家庭的真实写照,也是养老服务必须优先解决的重大课题。
为推进养老服务整体工作,滨州市深入开展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其中对推进失能失智老年人照护服务工作也作了针对性部署。目前,我市已建成各类养老设施1624处,其中养老机构107处、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29处、城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204处、农村幸福院686处、孝善食堂598处,家庭养老床位1.5万张,护理型床位达1.6万张,基本搭建起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养老服务设施网络。
近年来,我市失能失智老年人照护服务体系建设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失能失智老年人照护服务供给不足、专业人才力量不足等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整合政策资源,不断提升失能失智老年人照护服务水平。 加强失能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和保障,需要完善从专业机构到社区、家庭的长期照护服务模式,尤其注重服务的多元性和普惠性。《实施意见》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通过加强失能失智预防干预,解决老年人能力评估结果不互认、不共享问题;从居家照护、社区照护、机构照护三个方面,解决服务资源供需不匹配问题;重点聚焦困难、失智和农村三类群体,着力解决困难失能群体的照护问题;加强医养康养融合和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设、照护人才培育、用品产品供给等,着力解决专业照护服务质量问题。
做好失能失智老年人照护服务工作,事关老年人身体健康、家庭幸福,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各级各部门要深入贯彻中央、省市相关要求,不折不扣落实好《实施意见》安排部署,聚焦群众需求,加强组织保障、政策衔接、人才支持,建立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进一步整合关于失能失智老年人照护的各类支持政策,共同为失能失智老年人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缓解失能失智老年人家庭的照护负担和生活压力,不断提升失能失智老年人及其家庭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