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批复同意!关于黑龙江65岁以上老年人!

发布时间:2025-03-31 07:30  浏览量:2

根据《黑龙江省普惠高龄津贴发放管理办法》,黑龙江将为60岁以上老年人提供一系列福利。针对80岁及以上老年人,黑龙江省实施普惠高龄津贴制度。具体标准为:80至89周岁的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家庭成员、特困人员,以及9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年津贴不低于1200元;80至89周岁的其他老年人,每人每年津贴不低于300元。各地可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财政承受能力适当提高标准。此外,黑龙江省还通过多部门协作,确保老年人权益保障政策的落实。例如,公安机关将提供老年人户口迁移、死亡等数据信息,协助民政部门核实信息。同时,黑龙江省还为老年人提供社会优待,包括优先购买车票、免费或半价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免费体检等。这些政策的实施,将进一步增强老年人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推动黑龙江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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