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批复同意!吉林80岁及以上老年人有新待遇!

发布时间:2025-04-20 00:29  浏览量:37

为有效缓解人口老龄化带来的社会问题,切实保障高龄老人的生活品质,吉林省民政厅与财政厅协同出台新政策,对高龄津贴发放标准进行优化调整。此次政策覆盖具有吉林户籍、年满 80 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以身份证或户籍登记信息作为认定依据。新的津贴标准自 2025 年 1 月起施行,其中 80 - 89 周岁普通老人每月津贴不低于 50 元,低保老人每月不少于 100 元;90 - 99 周岁老人每月可领取至少 200 元;100 周岁及以上老人每月津贴提升至 600 元,各地执行标准不得低于省级规定,并需完成备案程序。津贴实行按月发放、动态管理,老人去世后的次月将停止发放,统一通过 “一卡通” 平台精准发放。在资金保障上,原有津贴标准由市县财政承担,提标增加的资金则全部由省级财政负责。同时,严格执行个人申报、信息核实、逐级审核、审批确认的规范流程,确保政策执行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素材来源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