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灵丘县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5-06 11:53  浏览量:40

关于灵丘县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的通知

尊敬的老年朋友及家属:

您好!为缓解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家庭的照护压力,强化政府基本养老服务兜底保障职能,灵丘县民政局在去年开展照护工作的基础上,今年将进一步扩大服务范围,对符合条件且自愿入住养老机构的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提供“免费”集中照护服务,切实提升老年人及其家庭的获得感、幸福感。具体事项如下:

一、申请条件

自愿入住我县指定养老服务机构,且符合以下任一情形

1.低保失能老年人:60周岁及以上,经专业机构(县中医院)评估认定为中度、重度或完全失能;

2.低保高龄老人:80周岁及以上且持有低保证;

3.“老年父母+残疾子女”家庭中纳入低保的重度残疾人(持一、二级残疾证)。

二、补贴标准

1. 费用减免额度:

收取的集中照护服务总费用不超过当地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与全护理照料标准之和;实际补贴金额为上述总费用与低保标准的差额,并扣除申请人已享受的养老服务补贴(含护理补贴等)及残疾人“两项补贴”。

2.结算方式:

申请人需先按收费标准向养老机构缴费,审核通过后补贴发放至个人账户。

三、集中照护服务机构

武灵中心敬老院(存孝公寓);

东河南敬老院;

夕阳红老年公寓。

四、注意事项

1.优先保障:孤寡、独居老人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

2.申请材料:身份证、低保证、失能评估报告(或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

3.咨询方式:

民政局办公室:0352-8601026

便民热线:

老有所养,弱有所扶。灵丘县民政局将持续优化服务,确保政策公平惠及每一位有需要的老人。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

灵丘县民政局

2025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