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有福啦!点击了解
发布时间:2025-05-28 00:03 浏览量:29
为切实满足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
群体集中照护服务需求
减轻其家庭照护压力
增强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
群体及其家庭的
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国家民政部、自治区民政厅均出台了
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照护服务政策
注意啦,此项政策不仅惠及
符合条件的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家庭
收住以上老人的养老机构
也享受相应补贴政策哦!
(一)同时符合以下3个要求的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
1.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2.经评估为中度失能、重度失能、完全失能
3.自愿申请入住养老机构
(二)同时符合以下2个要求的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
1.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2.自愿申请入住养老机构
如何申请该项服务?
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工作,按照“预评估、先入住、后补贴”的方式开展。
1.提出申请。符合申请条件的老年人,向申请入住养老机构所在地县级民政部门申请进行老年人能力评估。
2.能力评估。县级民政部门根据《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GB/T42195-2022),依规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组织开展评估。
3.办理入住。经评估为能力完全丧失(完全失能)等级的,安排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如当地没有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可由统筹安排至有条件接收的养老机构入住。有入住养老机构意愿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高龄老年人,可直接办理入住。入住时要按照《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签订入住合同,确定护理等级、收费价格和缴费方式等,并在合同中明确床位费、伙食费、照料护理费用。
5.补贴申请及发放。老年人或其代理人可以在入住养老机构满30日后,持养老服务协议和有效缴费凭证,向养老机构所在地县级民政部门申请集中照护补贴。县级民政部门应当对申请对象实际入住养老机构、收费标准、已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和残疾人“两项补贴”等情况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作出予以补贴的决定,同时确定补贴标准。补贴从申请对象入住养老机构当月起算,并于次月按月支付到其本人账户。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作出不予补贴的决定,同时书面告知理由。
外地户籍的老人在申请补贴时,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本人享受的低保金银行流水或其他有效证明,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还享受经认定生活不能自理经济困难老年人护理补贴、经济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残疾人“两项补贴”、入住养老机构老年人服务补贴的,一并提供相关材料,以便工作人员核定补贴标准。
申请该项服务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呢?
(一)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二)申请人入住养老机构服务协议;
(三)申请人有效缴费凭证;
(四)《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救助申请表》;
(五)《老年人能力评估报告》;
(六)申请人享受的最低生活保障金、经认定生活不能自理经济困难老年人护理补贴、经济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残疾人“两项补贴”、入住养老机构老年人服务补贴的银行流水或其他有效证明。
服务标准和补贴标准如何确定?
1.集中照护服务标准。服务标准是指服务对象入住养老机构实际产生的床位费、伙食费、照料护理费用之和,上述三项费用必须在入住合同中予以明确,并作为核定集中照护个人补贴标准的依据。原则上,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集中照护服务标准不得超过养老机构所在地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和全护理照料标准的总额。
2.集中照护个人补贴标准。集中照护个人补贴标准为集中照护服务标准扣除老年人已获得的最低生活保障金、经认定生活不能自理经济困难老年人护理补贴、经济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残疾人“两项补贴”、入住养老机构老年人服务补贴后的差额。
3.养老机构绩效补助标准。各地可结合绩效考核结果对养老机构发放绩效补助,绩效补助总额不得超过当地向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实际发放集中照护补助资金总额的30%。
服务对象经济或身体状况发生变化如何处理?
救助对象经济、身体状况发生变化可能引起救助金额调整或者导致不再符合救助条件的,本人或其代理人应当及时告知县级民政部门。
服务救助金如何发放?
补贴原则上按月实行社会化发放,救助金从申请对象入住养老机构当月起算,并于申请通过的次月支付至本人账户。
收住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的养老机构应满足哪些基本条件?
收住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的养老机构,须经依法登记备案,符合《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等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具备收住中度失能及以上老年人的服务条件且绩效考核成绩为合格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