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报刊发 | “应保尽保、应赔尽赔”!我市为老年人续保意外伤害保险→

发布时间:2025-06-11 18:54  浏览量:24

我市今年继续为60周岁及以上户籍老年人投保意外伤害保险。昨日,厦门市民政局党组成员、二级巡视员张凌云接听12345政务热线电话,解读厦门市老年人幸福安康险(以下简称“幸福安康险”)相关政策。

目前

幸福安康险项目进展顺利

保险项目涵盖:

2024年

做到“应赔尽赔”

作为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幸福安康险由政府出资,为全市60周岁及以上户籍老年人投保意外伤害保险,自2015年实施以来,已持续十年为全市老年人的幸福生活保驾护航。

2021年,《厦门经济特区老年人权益保障规定》将“区人民政府按照规定为辖区户籍老年人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纳入地方法规,为这一惠民政策的持续开展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2022年,厦门市民政局印发《厦门市老年人幸福安康险实施指导意见》,统一全市的保险保障和服务标准,规范各区的实施流程。

2025年,幸福安康险继续由各区财政全额出资,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无需申请,即可自动享受意外伤害保险保障。若在厦门市行政辖区内发生人身意外伤害,老年人可直接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非本市户籍的老年人也可通过自费购买,享受同等保障。这一举措有效增强老年人及其家庭抵御风险的能力,填补社保和基本医疗在保障范围和程度上的不足,实现对老年人群体的精准帮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