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报刊发 | “应保尽保、应赔尽赔”!我市为老年人续保意外伤害保险→
发布时间:2025-06-11 18:54 浏览量:25
我市今年继续为60周岁及以上户籍老年人投保意外伤害保险。昨日,厦门市民政局党组成员、二级巡视员张凌云接听12345政务热线电话,解读厦门市老年人幸福安康险(以下简称“幸福安康险”)相关政策。
目前
幸福安康险项目进展顺利
保险项目涵盖:
2024年
做到“应赔尽赔”
作为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幸福安康险由政府出资,为全市60周岁及以上户籍老年人投保意外伤害保险,自2015年实施以来,已持续十年为全市老年人的幸福生活保驾护航。
2021年,《厦门经济特区老年人权益保障规定》将“区人民政府按照规定为辖区户籍老年人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纳入地方法规,为这一惠民政策的持续开展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2022年,厦门市民政局印发《厦门市老年人幸福安康险实施指导意见》,统一全市的保险保障和服务标准,规范各区的实施流程。
2025年,幸福安康险继续由各区财政全额出资,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无需申请,即可自动享受意外伤害保险保障。若在厦门市行政辖区内发生人身意外伤害,老年人可直接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非本市户籍的老年人也可通过自费购买,享受同等保障。这一举措有效增强老年人及其家庭抵御风险的能力,填补社保和基本医疗在保障范围和程度上的不足,实现对老年人群体的精准帮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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