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处非办:警惕向中老年群体销售“保健品”的非法集资
发布时间:2025-08-01 17:41 浏览量:22
近期,一些养老服务企业打着养老服务、健康养老名义,承诺高额回报,以向老年人收取会员费、产品费及欺诈销售“保健品”等手段,实施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非法集资、传销等犯罪活动,给老年人造成严重财产损失。对此,市处非办提醒公众,应警惕销售保健品借机洗脑的非法集资。
●案例
黄某在经营某健康咨询有限公司期间,在某市设立门店,以经销亚麻奶、黑芝麻丸、氨糖等保健品为幌子,以月息1分2厘、1分6厘不等的高额利息为诱饵,共吸收当地群众40余人327万元资金,其中97%以上为老年人。2020年10月,黄某携款潜逃,给当地群众造成损失189万元。2022年1月26日,经法院审判,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黄某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7万元;责令被告人黄某退还非法吸收的公众存款。
●分析
市处非办工作人员介绍,近年来,虚假保健品宣传层出不穷,不法分子针对生活条件好、文化水平低、防范能力差的中老年群体进行针对性宣传,通过发放卫生纸、鸡蛋、洗衣液等产品吸引中老年群体“听课学习”,而中老年群体面对一些“科学讲座”“专家问答”时,往往容易相信,逐步沦陷。
若中老年人误入此类非法集资陷阱,一般来说,会造成3个后果:
1.高额利息无法兑现。承诺的高额利息资金主要来源于老年人交的费用,属于拆东墙补西墙。一些机构或企业不存在与其承诺回报相匹配的收益,资金运转难以持续维系,一旦资金链断裂,高额利息无法兑付。
2.资金安全无法保障。非法吸收的资金大多在个人或第三方关联账户,隐蔽性强,难以得到有效监管,存在转移资金、卷款跑路的风险,追赃挽损难度大,本金难以追回。
3.养老服务需求无法满足。一些机构和企业不具备提供服务的能力,通过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骗取老年人信任,但往往无法兑现承诺,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无法得到满足。
●提醒
该工作人员提醒,一些企业通过会议营销、健康讲座、专家义诊、免费检查、免费体验、赠送礼品或者不合理低价旅游,以及电话推销、上门推销、网络销售等形式,向老年人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推销所谓“保健品”。因“保健品”概念无法律定位,经常被采用偷梁换柱、偷换概念的手法与合法注册批准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等进行混同,骗取消费者信任,但所声称的保健功能未经科学评价和审批,往往不具备保健功能。
因此,面对不法分子的骗术和诱惑,中老年市民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不贪图蝇头小利,不参与非法投资,尽可能不参加免费旅游、免费茶话会、免费参观公司经营等活动,更不要盲目相信高额回报的宣传和所谓“公司实力”。(洛报融媒·洛阳网记者 王若馨 通讯员 黄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