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婆患上老年痴呆,家里房产要动迁怎么办?法院判决给出关键答案!

发布时间:2025-11-13 10:30  浏览量:4

当老龄化遇上城市更新,认知障碍老人的房产处置成为众多家庭的难题。

家里老人患有阿尔茨海默症,偏偏这时老人的房产面临动迁,这或许是许多家庭遇到的现实困境。老人神志时好时坏,而动迁组却要求产权人签字,这该怎么办?

事实上,解决之道不在于动迁组,而在于一个关键的法律程序:确定监护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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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实困境:认知障碍与动迁期限的赛跑

上海市民顾先生就遇到了这样的难题。他的外婆患有老年痴呆症,神志有时清醒有时不清醒,还因骨折住院治疗。

偏偏此时,外婆名下的房产要动迁了。动迁组要求办理继承公证并签署动迁协议,但外婆已经神志不清,无法处理这些事宜。

更复杂的是,这套房产还涉及继承问题。房子原本登记在外公和外婆名下,外公两年前去世后,房产的实际产权人已经变更为外婆和她的子女们共同共有。

这种困境的核心在于法律上的“民事行为能力”认定——当一个人因疾病无法辨认自己行为时,其签署的协议或处分财产的行为可能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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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解之道:法律程序的关键两步

面对类似情况,给出明确解决方案,需要两步关键的法律程序。

第一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外婆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民法典明确规定,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步,同时向法院申请指定一名监护人作为外婆的法定代理人。

监护人的顺序一般为:配偶、父母、子女。完成这两步后,监护人就可作为法定代理人代为签署动迁协议、领取动迁款,确保动迁程序合法推进。

真实案例:法律程序如何保护老人权益

近年来,法院处理过多起类似案件,均通过法律程序有效保护了认知障碍老人的财产权益。

如一起典型案例中,85岁的刘某患有阿尔茨海默症,女儿陈乙却将母亲接到自己家中后,迅速以200元的价格将母亲的房改房卖给自己并办理了过户。

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刘某在房屋过户时认知、辨别能力已受限,处置房屋超出其辨识能力,因此判决房屋过户行为无效,房屋产权仍归刘某所有。

另一案例中,患有阿尔茨海默症的张老伯在再婚妻子安排下,将80%房产份额转给妻子。法院认为,张老伯办理产权变更时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该行为侵犯了其他继承人的合法权益,最终确认变更行为无效。

风险警示:跳过法律程序的严重后果

如果不经过正规的监护程序,可能会引发更多问题。

在上海发生的一起案例中,患有血管性痴呆的老王由其再婚妻子任女士作为监护人,但任女士却将老王名下的110万元动迁补偿款多次取现,并全部存入自己在湖南老家的银行账户。

法院最终判决,任女士的提现行为对老王的财产权益造成了现实危险,因此决定由任女士和老王的女儿共同监护,互相监督。

这些案例表明,确立合法监护关系不仅是处理动迁事宜的前提,更是保护老人财产权益的重要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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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指南:遇到此类情况的具体步骤

1. 尽早启动民事行为能力认定程序

不要等到动迁迫在眉睫才行动。一旦发现老人认知能力下降,就应考虑启动法律程序。收集并整理好老人的病历、诊断证明等证据。

2. 合理选择监护人

监护人应当以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家庭成员应协商推选最适合照顾老人利益的人选作为监护人。

3. 由监护人全权处理动迁事宜

一旦指定了监护人,动迁协议签署、补偿款领取等事宜均由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代为办理。

4. 妥善管理动迁款项

监护人必须将动迁款用于老人的治疗、护理和生活需求,不得侵占或损害其财产权益。

对于有认知障碍的老人,法律的保护从不缺席,但需要家人主动启动相应的程序。面对动迁与认知障碍的双重挑战,通过合法的监护程序,既能确保动迁顺利进行,更能为老人守住财产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