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呼和浩特为年满60周岁以上老年人全额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发布时间:2025-11-27 10:24 浏览量:5
为加强老年人权益保障,减轻老年人遭受意外伤害时的经济负担,我市为年满60周岁以上老年人全额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只要您年满60周岁,有呼和浩特市户籍,即可享受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
关于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您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了解详细信息
2.您可以直接微信扫码了解本年度意外险。
哪些人已参保?
具有呼和浩特市户籍,年龄在60周岁(含)以上的老年人(发生意外伤害当日满60周岁的老人)。
保险的责任范围是什么?
在保险期间,被保险人在全国范围内(港、澳、台除外)遭受意外伤害导致身故、伤残或入院治疗,由保险人向被保险人依据保险协议约定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意外伤残保险金或意外医疗保险金。意外伤害包括户内外及公共场所发生的意外伤害(如磕碰、高空坠物、走路摔倒、电击、溺水等)以及乘坐交通工具、参加公共场所活动、入住养老院、外出旅游、正常生产活动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伤害等。
市民政局已为全市年满60周岁的户籍老年人
全额投保政府买单
保险期限:2025年4月15日0时0分-2026年4月14日23时59分
保障范围:具有呼和浩特市户籍(新城区、回民区、玉泉区、赛罕区、土默特左旗、托克托县、和林格尔县、清水河县、武川县)户籍,年龄在60周岁(含)以上的老年人和在保险期限内达到60周岁的老年人。
保险限额:总保额40000元/人,其中意外伤害身故和伤残保险金额30000元,意外伤害医疗(包括门诊和住院)保险金额10000元。
保险内容:
意外伤害身故、残疾:限额30000元/人/年。
意外伤害医疗(包含门诊和住院):限额10000元/人/年。
意外伤害门诊给付约定:扣除100元免赔额后,给付比例80%,单次给付限额1500元。
意外伤害住院给付约定:扣除200元免赔额后,采用下述分级累进制度进行给付(特殊人员及特殊场景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在原基础上增加5%)
医疗费用3000元以下的,给付比例为50%;
医疗费用3000元(含)-4000元以下的,给付比例为60%;
医疗费用4000元以上的,给付比例为70%;
特殊老年人和特殊场景:
1.全市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城镇、农村老年人;
2.享受低收入困难家庭待遇的城镇、农村老年人;
3.五保供养对象;受抚恤补助待遇的老年优抚对象;
4.计划生育家庭中失去独生子女或者独生子女三级以上残疾的老年人;
5.劳动模范获得者、因公致残或者见义勇为伤残的老人;
6.在养老机构和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发生意外伤害事故的。
理赔方式
索赔报案:当发生保险事故时,以电话方式进行报案,拨打保险公司24小时客户服务专线,接受理赔指引。
新城区、武川县、回民区、土默特左旗拨打95519中国人寿报案电话。
赛罕区、清水河县、玉泉区、和林格尔县、托克托县拨打95518中国人保报案电话。
资料准备
理赔资料:出险人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医疗费用发票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原件留存处的红章)、费用清单;住院完整病历和出院小结;诊断证明;意外事故证明(交通事故、自然灾害);被保险人的银行账户复印件。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造成身故时,受益人可持相关材料办理理赔。
咨询投诉电话
(咨询投诉请在工作日、上班时间拨打电话)
土默特左旗:马美春13947146807
和林格尔县:刘艳秋15561301887
理赔服务监督电话:0471-3961701;0471-6552657
如您在老龄、养老服务方面有任何政策咨询或服务需求,可在每天的8:00-20:00期间拨打“96111”为老服务热线,“宜养青城”守护您的晚年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