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厘米砍刀劈向头部!拘5天罚200?这处罚真的合理吗
发布时间:2025-12-11 19:48 浏览量:1
12月10日,吉林长春的打假博主申先生拿到警方处罚结果,气得当场表示要复议:12月8日他带着检测报告,去“肤医堂卫生用品店”核实虚假宣传问题,男店主持30厘米长的剔骨刀直劈他的头颈部,万幸躲得快才没受伤,事后店主仅被行政拘留5日、罚款200元。而申先生的检测报告显示,店里卖的“百清膏”含违禁激素,长期用会导致皮肤萎缩,“山参液”也掺了西药却谎称纯中药。
这结果看得人火冒三丈!店主卖问题药坑消费者,被识破后不认错,反而直接拿刀砍向要害部位,这哪是“威胁安全”,分明是想下死手。申先生的羽绒服都被刀划坏了,差一点就是人命案,可5天拘留、200块罚款,连买件新羽绒服都不够,这惩罚力度能起到啥警示作用?
更让人费解的是警方的定性。司法实践里,攻击头部、颈部这些要害,通常会被认定有杀人故意,之前就有类似案例被判故意杀人未遂。可这次警方说“不能证明有杀人主观故意”,只按治安违法处理。要是卖假货的都敢拿刀对付打假的,以后谁还敢站出来揭穿骗局?那些被问题药膏坑了的老人,他们的健康又该找谁要说法?
有人说“打假人可能动机不纯”,可申先生有完整的检测报告,还提前找了监管部门,全程走的正规流程。店主是先犯了卖假货的错,再犯了持刀伤人的错,两件事加起来,处罚却轻得离谱。监管部门已经封了店铺查假货,可持刀伤人的账,不能就这么潦草了结。
打假本是帮大家避坑,现在却要冒着生命危险。这事儿不光是申先生的个人遭遇,更是在考验法律的底线。
你觉得5天拘留太轻了吗?店主的行为该算治安违法还是刑事犯罪?来评论区聊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