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民政局关于身份证代替老年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12-19 09:07 浏览量:1
根据云南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做好以居民身份证替代老年优待证的通知》,全面推行居民身份证替代纸质老年优待证享受老年优待服务的便捷化转型。
自2026年1月1日起,我县不再受理老年优待证新办、换发及补办业务,年满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即可依法享受国家以及各级政府和相关单位提供的老年优待政策。原已办理的老年优待证可继续使用。
此次调整并非取消老年优待政策,而是通过减证便民将优待凭证统一到合法有效的居民身份证上,破解纸质优待证易损易失、信息更新滞后等难题,让老年群体享受优待更省心、更高效。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民政局
2025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