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首个老年教育地方标准发布 推动老年教育服务迈入标准化发展新阶段
发布时间:2026-01-04 14:34 浏览量:1
近日,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公告,正式批准发布《老年教育机构建设规范》《老年教育服务规范》两项山东省地方标准。两项标准由山东省教育厅指导,山东开放大学与山东老年大学共同编制完成。作为省内首次针对老年教育领域制定的地方标准,标志着全省老年教育服务事业迈入规范化、标准化发展的新阶段。
发展老年教育事业是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重要举措,是建设学习型社会和教育强省的重要抓手。此次发布的两项标准,系统回应了当前老年教育机构建设与服务过程中的现实需求,为全省各级各类老年教育机构提供明确、系统、可操作的建设指引与服务评价依据,为推进全省老年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和政策依据。
《老年教育机构建设规范》立足“适老化、差异化、数字化”原则,系统构建了覆盖五级机构的老年教育机构建设与运行标准。标准全面贯彻老年友好理念,对机构的选址布局、设施空间设计提出明确要求;根据不同层级的机构功能,差异化明确办学规模与人员配备,并鼓励基层机构充分整合利用各类社会资源。标准还对数字化建设路径与管理体系建设提出明确要求,旨在推动老年教育机构向智能化、规范化方向发展。
《老年教育服务规范》围绕服务全链条,对人员、内容、过程、保障及评价改进等关键环节提出规范化要求。标准夯实了服务机构在资质、场地、环境与数字化能力方面的基础,并对管理、教学及志愿者队伍的专业能力提出明确要求。在服务内容上,强调“因需设课”,鼓励灵活设置课程,明确多种学习形式,支持开展学校社团、成果展示、志愿服务等活动,促进老年人“学以致用、老有所为”。标准还细化了从招生入学到教学评价的全流程服务要求,倡导建立多方参与的质量评价与持续改进机制。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老年教育工作,将其纳入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全省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及全民终身教育体系建设总体布局,进行统筹规划、一体推进。目前,全省已初步构建起覆盖省、市、县、乡镇、村五级的老年教育办学服务体系。下一步,省教育厅将积极推动各类老年教育机构依据标准进行对标建设与改进,促进老年教育行业服务水平的整体提升,密切跟踪老年教育发展实际,建立健全标准动态修订机制,在评估论证基础上适时对标准内容进行调整更新,确保其科学性、规范性和时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