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空巢独居老年人权益,“乐龄安心守护计划”在京落地
发布时间:2026-01-07 18:27 浏览量:1
1月7日,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中华遗嘱库项目办公室在京发起“乐龄安心守护计划”公益行动。该项目率先在丰台区新村街道开展试点,将通过提供“意定监护+遗产管理+权益保障”一站式服务,保障空巢独居老年人合法权益。
抢救没人签字、存款取不出、保险无人代领、手术费没人支付……近期,上海46岁单身独居女士“孤独死”事件引发广泛关注。这些困境背后,凸显了空巢独居人群对权益保障的迫切需求。
数据显示,我国空巢老人占比已达59.7%,人数突破1.8亿,其中完全独居老人数量突破3800万。这部分群体既可能面临突发疾病时的监护空缺,也可能遭遇身后遗产的处置难题。近年来,相关纠纷年均增长15%。
为破解这一困境,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中华遗嘱库项目联合法律、医疗、养老、金融等领域百余家专业机构,共同发起“乐龄安心守护计划”公益行动。该公益行动为老年人和空巢独居等特殊人群提供“意定监护+遗产管理+权益保障”一站式服务,帮助空巢独居老年人等群体提前规划指定自己的意定监护人和遗产管理人,以避免生前身后事的各类风险。
为使公益服务更贴近居民,“乐龄安心守护计划”将依托街道、社区及养老院等设立公益服务站或固定服务点,组织开展线下公益讲座、沙龙,一对一咨询等,为有进一步服务需求的老年人及家庭答疑解惑。目前,该项目已率先在丰台区新村街道开展试点。
“这个项目就好像为我们量身打造的安全防线,给了我们实实在在的心理慰藉和精神支撑。”63岁的独居老人李红(化名)表示,虽然没有子女在侧,但她可以委托社会组织作为自己的意定监护人,帮助处理自己的“生前身后事”,让她更有底气。她呼吁,空巢、独居老人的实际困难和特殊需求需要更多关注。
根据《民法典》,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提前协商确定意定监护人,在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其履行监护职责;同时明确了遗产管理人制度,为遗产的妥善处置提供法律依据。但在实践中,这两项制度的落地却面临多重阻碍,公众知晓度依然偏低。
根据公益行动方案,项目方将组织各类专业机构组队进驻各街道、社区、养老机构,把服务送到老年人身边。有需求的老年人也可以前往中华遗嘱库设在各社区的服务站点进行咨询了解。
“我们将构建一个跨领域的专业协作网络,为空巢独居老年人提供系统性的解决方案。”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中华遗嘱库项目办主任陈凯表示,“乐龄安心守护计划”所构建的跨领域协作网络,旨在将法律、医疗、金融、养老等专业力量整合起来,为空巢独居老年人群体筑起一道法律与权益的安全网。
记者:王琪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