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州全面启动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消费补贴发放工作
发布时间:2026-01-12 18:35 浏览量:1
民之所望,政之所向
1月9日
据昌吉州民政局消息
为切实保障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的
养老服务需求
进一步完善本地养老服务体系
根据《民政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的通知》
昌吉州已全面启动
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
消费补贴发放工作
并完成核销新疆首笔养老服务消费券
补贴以电子消费券形式按月精准直达
实施期限为2026年1月至12月
将惠及全州符合条件的失能老年群体
为老人晚年生活增添保障
据了解,此次落地昌吉州的补贴政策覆盖面广、针对性强,精准对接昌吉州失能老年群体需求。
政策明确,居住在昌吉州辖区内,年满60周岁,经统一评估为中度、重度、完全失能等级的老年人均纳入补贴对象
,且不限户籍,以居住地作为发放条件,切实保障了常住昌吉州的非户籍失能老年人的权益。同时,为确保补贴精准发放,正在享受特困人员供养救助待遇、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补助、自治区彩票金支持的居家上门服务项目的老年人
不纳入本次补贴范围。
在补贴服务范围内,政策与昌吉州现有的养老服务供给体系精准匹配,涵盖居家、社区、机构三大类养老服务,全方位满足失能老年人多样化需求。其中:
居家、社区养老服务
包含助餐、助浴、助洁、助行、助急、助医等“六助”服务,以及康复护理、日间托养等核心服务,可直接对接本地众多养老助餐点和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的服务资源;
机构养老服务
则分为长期服务(入住机构时间30天以上)和短期“喘息服务”(入住机构时间30天以内),能够充分依托全州养老机构的床位资源,有效缓解失能老年人家庭照护压力。
据了解,补贴资金通过民政通小程序及APP以电子消费券形式按自然月发放,消费券可对补贴项目范围内的养老服务消费金额予以抵扣,抵扣比例一般为40%—50%,人均每月最高抵扣额度为800元,具体抵扣比例和额度将在电子消费券中明确说明。
值得一提的是
补贴可与长期护理保险待遇
叠加享受
扣除已享受的长期护理保险待遇后
个人自付部分
可按规定比例用电子消费券抵扣
进一步减轻家庭经济负担
为方便昌吉州老年人申请,政策明确了简洁清晰的申请流程,充分考虑到本地老年人的实际操作能力。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或其代办人(含配偶、子女、其他亲属,以及村、社区工作人员,养老服务机构工作人员等)可按自愿原则,通过“民政通”线上注册账号并提交申请;针对不便线上申请的老年人,各县(市)民政部门将依托村(社区)服务网络,提供全程线下协助服务,确保政策红利不漏一人。
申请提交后,将依据《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国家标准,由第三方评估机构开展能力评估。
评估为中度以上失能的老年人,评估费用可通过能力评估电子消费券抵扣100元;项目实施前12个月内已评估为中度以上失能的老年人无需重新评估,减少不必要的流程。
审核通过后
首月电子消费券
将在5个工作日内发放至
老年人“民政通”个人账户
后续每月第一天自动发放当月消费券
需特别提醒的是
电子消费券有效期为1个月
当月获得当月使用
次月失效
不可提现或转让
老年人进行养老服务消费时,可凭消费券抵扣相应金额。
接受机构养老服务的,养老机构需及时将入住协议、服务情况等材料上传至“民政通”备案;接受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的,相关服务机构需上传服务项目、收费单据等材料备案,经民政部门审核后提交财政部门复审并完成资金结算,确保资金使用规范透明。
通讯员米海霞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