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全面启动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 惠及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

发布时间:2026-01-13 09:01  浏览量:2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缓减失能老年人家庭照护负担,提振养老服务消费,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相关政策要求,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与自治区民政厅联合启动面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的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以暖心举措托起老年人“稳稳的幸福”。

精准覆盖,保障更贴心

补贴对象为经各旗县(市、区)民政部门统一评估认定的中度、重度及完全失能老年人。已享受特困人员供养救助、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补助,或参与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的老年人不重复纳入,确保政策精准落地、资源有效分配。

服务多元,选择更灵活

补贴涵盖居家、社区、机构三类养老服务:居家与社区服务主要包括助餐、助浴、助洁、助行、助急、助医,以及康复护理、日间托养等;机构服务分为长期(入住机构时间在30天以上)和短期“喘息服务”(入住机构时间在30天以内),为家庭照护者提供支持。

便捷发放,使用更高效

补贴资金通过“民政通”(含小程序、APP)以电子消费券形式按自然月发放,可直接抵扣规定范围内的养老服务费用。每月抵扣比例一般为养老服务消费金额的30%-60%,具体额度将在电子消费券中注明。已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的老年人,扣除支付部分后,个人自付部分仍可按比例使用消费券抵扣。此外,本补贴可与其他高龄、失能类补贴同时享受,实现多重保障。

资金到位,支撑更有力

目前,自治区财政已将中央补助资金2.12亿元全部下达,通过真金白银的财政投入与精准高效的补贴机制,为全区失能老年人织密保障网、撑起“幸福伞”,推动“老有所养”更有温度、更有质感。

下一步,自治区财政厅将联合民政部门持续优化服务流程,加强资金监管,推动养老服务消费提质扩容,让更多老年人享受到便捷、优质、有温度的养老服务,切实提升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