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向中度及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参与机构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1-14 21:16 浏览量:1
根据《民政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的通知(民发〔2025〕37号)、《民政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启动实施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的通知》(民办函〔2025〕49号)等文件精神,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向中度及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参与机构,具体事项明确如下:
一、参与机构类型
(一)
养老机构。
应依法办理登记并在民政部门备案,且具有为中度及以上失能老年人提供长期托养、短期托养等服务的能力;承诺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及《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GB38600-2019)等强制性标准要求。
(二)
社区养老服务机构。
应依法办理登记,经营范围或业务范围应包括养老服务,且具有为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提供相应服务的能力。
(三)
老年人能力评估机构。
应符合《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GB/T42195-2022)》关于评估主体的有关要求,且不能参与提供消费补贴的养老服务项目。
二、申报条件
(一)养老机构
1.依法办理登记并在民政部门备案,承诺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及《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GB38600—2019)等强制性标准要求;
2.具有收住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的服务能力,即具备足够的护理型床位,以及通过养老机构内设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养老服务或养老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签约合作等方式能提供医养结合服务;
3.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4.其他县级民政部门认定的应具备的条件。
(二)社区养老服务机构
1.依法办理登记,经营范围或业务范围包括养老服务;
2.具有为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提供相应服务的能力,其中提供喘息服务、日托服务的需有足够的护理型床位,能提供医养结合服务;提供上门服务的人员具备与服务相适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或养老护理员培训证书等;
(三)评估机构
1.依法登记的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
2.至少配置5名专职或兼职评估人员,评估人员应具有全日制高中或中专及以上学历,有5年以上从事医疗护理、健康管理、养老服务、老年社会工作等实务经历并具有相关专业背景,理解评估指标内容,掌握评估要求;
3.应保护被评估人员和评估人员的尊严、安全和个人隐私;
4.未被纳入联合失信惩戒对象名单;
5.不能参与提供由本项目补贴的养老服务;
6.与参与服务的机构无控股、控制等实质性利害关系;
7.评估机构需同县级民政部门签订委托协议。
四、报名方式
本次征集活动只支持线下报名,有意向参加的单位,可电话咨询县(区、管委会)民政局,报名时提交相应材料。
1.申报表;
2.工商营业执照、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
3.组织(企业)及法定代表人“信用中国”信息查询情况,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以查询页面截图的方式报送):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评估机构需提供评估人员名单及相关资质证明(学历证书、评估资格相关证明、从业经历证明等),养老服务机构需提供备案回执;
5.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诚信承诺书;
6.“民政通”和县级民政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参与机构实行动态管理,县级民政部门定期对参与机构的资质条件、服务(评估)质量等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核查,依据核查结果进行动态管理。
县(区、管委会)民政局联系方式:
仙游县民政局:仙游县鲤城街道八二五北街559号(仙游县妇女儿童活动中心二层) ,0594-8259712。
荔城区民政局:荔城区县巷63号区府院3号楼,0594-2388690。
城厢区民政局:城厢区文献西路261号 ,0594-8981305。
涵江区民政局:涵江区工业路555号 ,0594-3310836。
秀屿区民政局:秀屿区笏石镇兴秀路1333号,0594-5850813。
湄洲民政局:山亭镇利山村利店288号1号楼一层政务服务中心,0594-5961286。
莆田市民政局
2026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