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图读懂丨关于实施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

发布时间:2026-01-19 17:55  浏览量:1

关于实施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

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

-政策解读-

一、补贴对象

1

对象要求

居住在福州市,经评估为中度、重度、完全失能等级的

60周岁以上

老年人。

2

排除情形

正在享受特困人员供养救助待遇、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补助、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服务的老年人,

不纳入

本补贴范围。

二、补贴项目和形式

1

补贴项目

①居家社区养老服务:

主要包括助餐、助浴、助洁、助行、助急、助医服务,以及康复护理、日间托养等服务。

②机构养老服务:

包括长期服务(入住机构时间在30天以上)和短期服务(即"喘息服务",入住机构时间在30天以内)等。

2

补贴形式

补贴资金通过"民政通"(含小程序、APP)以电子消费券形式按自然月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

三、补贴标准

补贴资金通过“民政通”(含APP、微信或支付宝小程序)以电子消费券形式,按自然月向补贴对象发放。电子消费券当月有效,不得支取现金、不得套现。电子消费券用于抵扣补贴项目范围内的养老服务消费金额。

1.

老年人能力评估消费券

:能力评估结果为中度及以上失能老年人,可领取一张100元的能力评估消费券,用于抵扣评估费。

2.

养老服务消费券

:购买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补贴

50%,

购买机构养老服务补贴

40%

。每人每月抵扣额度最高不超过

800元。

四、实施期限

2026年1月至12月

五、实施流程

1

个人申请

由老年人本人或其代办人(含老年人配偶、子女、亲属,以及村、社区工作人员,养老服务机构工作人员等),通过"民政通"线上注册个人账号,并提交申请。

2

能力评估

在线预约能力评估,经评估机构受理并出具评估结果。

3

电子消费券发放

对经审核符合补贴条件的老年人,通过“民政通”在5个工作日内向其个人账户发放首月电子消费券。

4

电子消费券核销

老年人进行养老服务消费时,可通过电子消费券按比例抵扣相应金额。 重要提示:“民政通”不会以任何形式向您索要验证码、密码或银行卡号。请务必保护个人信息安全,切勿向陌生人透露敏感信息或转账,谨防诈骗。如有任何疑问,请通过拨打咨询电话联系当地民政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