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可领养老服务消费补贴
发布时间:2026-01-23 06:26 浏览量:1
本报讯(记者 韩雯)昨日从市民政局获悉,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切实提升失能老年人生活质量,我市启动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补贴周期为2026年1月至12月,覆盖居家、社区、机构三类养老服务场景。
据悉,此次补贴对象为经统一评估确定为中度、重度、完全失能等级,且在天津市管辖范围内接受养老服务的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正在享受特困人员供养救助、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补助等相关待遇的老年人不纳入补贴范围。补贴形式以电子消费券为主,通过“民政通”小程序或App按自然月发放,消费券不得支取、套现,当月有效、次月失效,可用于抵扣补贴项目内个人自付部分的养老服务费用。
补贴服务内容丰富多元,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涵盖助餐、助浴、助洁、助行、助急、助医、康复护理、日间托养等;机构养老服务包含30天以上的长期服务和30天以内的短期“喘息服务”。对于已享受我市长期护理保险待遇的失能老年人,扣除相关保险待遇后,个人自付部分仍可按规定比例通过电子消费券抵扣,具体抵扣比例和额度可通过“民政通”查询,后续将根据国家要求适时调整。
项目实施流程便捷高效,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或其代办人可通过“民政通”线上申请,不便线上操作的可享受线下协助服务。各区民政局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依据国家标准开展能力评估,2024年7月以来已评估为中度以上失能的老年人可免予重复评估。经审核通过后,首月电子消费券将在5个工作日内发放,后续每月1日自动到账。老年人消费后,养老服务机构需上传相关凭证至“民政通”完成核销,资金结算将在次月完成审核与拨付。
参与项目的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及第三方评估机构需具备相应资质且信誉良好,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不得参与。市区两级民政、财政部门将通过全国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和“民政通”实施全流程监管,建立评估机构动态管理机制,严查“先涨价后抵扣”、虚假服务等行为,确保补贴资金安全高效使用。
同时,我市将以此次补贴项目为契机,培育专业化、连锁化、品牌化养老服务机构,推动养老服务向农村延伸,优化“养老+物业”“养老+家政”等服务模式,并鼓励公益组织、慈善力量参与,构建全方位养老服务体系。相关部门将通过多渠道宣传解读政策,确保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应知尽知、应享尽享,切实让失能老年人感受到政策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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