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月抵800元 深圳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

发布时间:2026-01-23 17:58  浏览量:1

为切实减轻失能老年人家庭养老负担,推动养老服务体系高质量发展,记者从深圳市民政局获悉,深圳将于 2026 年 1 月起正式实施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通过电子消费券形式为符合条件的老年人购买居家社区或机构养老服务提供补贴支持,每人每月最高抵扣800元,为期12个自然月。

补贴覆盖广 精准惠及刚需群体

据介绍,此次补贴政策覆盖面广,惠及经能力评估为中度、重度、完全失能的60周岁以上老年人,无论本市户籍还是在深居住的非深户籍老年人,只要其购买的养老服务地址位于深圳市域内(含深汕特别合作区),均可申请。

补贴项目包括评估服务、机构养老服务、日间托养服务、居家养老服务。其中,机构养老服务包括长期入住养老机构(入住机构时间在30天以上)、短期入住养老机构(即“喘息服务”,入住机构时间在30天以内)等,居家养老服务包括聘用养老护理员、助餐、助浴、助洁、助行、助急、助医等服务。

值得注意的是,2026年1月1日以后申请消费补贴的老年人,需通过“民政通”(含小程序、APP)申请失能评估。2024年7月后在公办轮候、居家适老化改造等项目中已经开展过失能评估且评估结果为中度及以上失能的,评估结果经民政通确认有效后,可直接领取消费券,无需重复评估,为老年人及家属省去繁琐流程。

不过,正在享受特困人员供养救助待遇、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补助等相关政策的老年人,不纳入本次补贴范围。同时,政策明确了多重衔接规则:长期护理保险在我市实施后,符合条件且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的老年人,扣除其已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后,个人自付部分按比例抵扣;符合条件且正在享受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补助300元、500元档的老年人,扣除其已享受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补助后,个人自付部分按比例抵扣。

补贴力度实 消费券便捷抵扣

补贴以电子消费券形式通过“民政通”小程序或APP发放,不可提现、不可转让,当月发放当月有效,次月自动失效。补贴标准清晰明确:居家养老服务消费可按50%比例抵扣,每人每月最高抵扣800元;机构养老和日间托养服务消费按40%比例抵扣,每人每月最高同样可抵扣800元,后续将根据民政部、财政部要求适时调整抵扣比例和额度。

对于评估费用,老年人经评估为中度以上失能的,其能力评估费用可全额抵扣;若评估为轻度失能或能力完好,评估费用由个人自行承担。老年人如需上门评估等额外服务,相应费用由老年人自理。

需要注意的是,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或其代办人(包括配偶、子女、其他亲属、社区工作人员、养老服务机构工作人员等),可通过“民政通”线上实名注册并提交补贴申请。首次申请经审核通过后,5个工作日内将发放当月消费券(若申请时当月剩余不足5个工作日,则次月起发放);后续每个自然月1日,消费券将自动发放至老年人个人账户,老年人可直接领取使用。老年人在指定服务机构消费时,可直接用消费券按比例抵扣相应费用。服务机构需及时上传服务记录、消费金额、发票等材料至“民政通”,向辖区民政部门申请结算消费补贴。

服务有保障 监管维权渠道畅通

本次补贴适用的服务机构包括自愿参与、信誉良好的服务机构,包括养老机构,街道长者服务中心、社区长者服务站、小区层级的长者服务点及居家社区养老服务驿站的运营单位,居家养老消费券定点服务机构等,老年人可通过“民政通”查询。评估机构为民政、卫健部门联合确定的医疗机构,需符合国家标准且不参与提供本次补贴覆盖的养老服务。评估机构及评估人员均需签订诚信承诺书,确保评估工作公正规范。

为保障政策落实到位,深圳将强化多维度监管:资金方面,通过数据校验等技术手段,严查虚假交易、骗补套补等行为,对违规个人和机构依法严肃处理;评估方面,定期抽查评估流程、结果真实性等,规范评估行为;服务方面,要求机构核实老年人身份信息,老年人可通过“民政通”对服务进行评价,对差评较多的机构将要求其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力的将取消其参与资格。

若市民有相关疑问,可联系市、区民政部门咨询。深圳市民政局方面表示,接下来,将持续优化服务流程,确保政策红利精准惠及每一位符合条件的失能老年人,携手市民共同推动全市养老服务事业高质量发展。

读特&晶报记者 刘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