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解“一人失能,全家失衡”困局 消费补贴助力失能老年人营养改善

发布时间:2026-01-26 14:40  浏览量:1

民政部、财政部日前发布《关于全面启动实施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2026年1月1日起在全国实施。助餐服务是该消费补贴核心项目之一,老年人随着机体功能衰退,消化吸收能力下降,常导致营养不良,通过消费补贴,为老年人提供更营养的餐食,将助力改善老年人营养健康状况。

营养治疗是失能康复的关键环节

失能是指先天因素(身体和智力障碍)和后天因素(事故、疾病、年老等)导致一个人在日常生活中主要活动能力或生活能力的丧失或受限,从而需要他人帮助和照护,是个体健康测量的重要指标,根据失能程度划分为轻度、中度及重度失能。

《中国失能患者家庭营养治疗推荐》显示,截至2020年,我国失能老年人口数量已超过千万,其中长期卧床及鼻饲者占绝大多数。与此同时,慢性感染性疾病发病率不断下降,慢性非感染性疾病发病率不断上升,60岁以上老年人总体慢性病如糖尿病、高血压、心脑血管疾病、恶性肿瘤等患病率明显增加。合并慢性疾病的老年和(或)失能人口数量不断增加,使居家长期照护、维系生命的需求不断增长,给我国家庭、社会、人力或财力资源带来了巨大挑战。

饮食不均衡是失能人群的突出问题,随着机体功能衰退,人体消化吸收能力下降,常导致营养不良,而营养不良也是导致失能的重要因素之一,二者互相影响。

《2025中国居民营养素养年度报告(老年人)》显示,当前我国老年人营养素养总体水平偏低,不同人群间营养素养水平存在显著差异。营养素养不仅与健康行为密切相关,也可能影响老年人的营养状况和慢性病风险,提升老年群体营养素养已成为健康老龄化进程中的重要课题。因此,营养治疗是失能康复的关键环节。

消费补贴为失能老人提供助力

随着我国老年人特别是高龄老年人数量增多,失能老年人数量也在增加。如何有效满足这一群体照护服务刚需,破解“一人失能、全家失衡”困局,为失能老人提供营养的餐食,助力老年人康复,是今后一个时期的“必答题”。

《通知》显示,今年1月1日起,经统一评估为中度、重度、完全失能等级的老年人,可以通过“民政通”(含小程序、App)申请每月最高800元的养老服务消费补贴,其中居家养老服务消费券抵扣比例为50%,机构养老服务券抵扣比例为40%。补贴以电子消费券的形式按月发放,助餐服务是补贴核心项目之一。浙江省、山东省、重庆市以及辽宁省沈阳市、安徽省滁州市、江西省新余市、四川省成都市等地先行开展项目试点,直至在全国范围内正式实施。

《通知》要求,各地要全面推进本地区已有信息管理系统与补贴项目信息系统“民政通”精准对接,在《通知》印发后10个工作日内将本地区相关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注册入库。各地要组建数据审核团队,开展常态化数据清洗工作,建立“填报—审核—反馈—修正”闭环机制,确保入库数据真实、准确、完整,为项目全面实施筑牢数据根基。

据了解,各地将结合本地区老年人口规模、失能比例等因素,科学测算评估人员缺口,制定老年人能力评估员培训计划,指导评估员熟练掌握《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GB/T 42195—2022)及补贴项目政策要求,做好本地区已使用的老年人能力评估相关标准与《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GB/T 42195—2022)对接工作,有效满足评估集中申请需求。

《通知》明确,各地要建立健全评估机构动态管理机制,事前严格遴选、事后加强抽查,县级民政部门要对本地区老年人能力评估结果按不低于1%的比例进行实地核查。对评估行为不规范、弄虚作假的机构,应解除委托关系并追究责任,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组织养老服务机构签订诚信承诺书,明确服务标准和收费要求。对系统预警或其他渠道发现的“先涨价后抵扣”、虚假服务等问题,及时开展核查核验。要建立服务质量评价体系,对差评较多的养老服务机构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力的及时取消参与资格。加强补贴项目资金使用监管,严格审核资金结算材料,切实防范发生虚假交易、套取骗取补贴资金、挤占挪用补贴资金的行为。

为确保服务有质量,《通知》要求,各地要以实施补贴项目为契机,加强培育发展专业化、连锁化、品牌化养老服务机构,鼓励支持养老服务机构向农村地区延伸服务,推动“养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模式发展,不断提升养老服务供给质量水平。按照优化调整后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补贴项目清单,指导支持社区养老服务机构为居家失能老年人提供专业养老服务。要积极发挥“养老+物业”“养老+家政”等模式作用,优化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供给。

《通知》指出,各地要坚持“分层分类、精准直达”原则,充分用好线上线下资源,构建全方位、多渠道的宣传矩阵,确保政策家喻户晓。要督促指导养老服务机构积极发挥专业优势,主动向老年群体广泛宣传。要结合开展“养老服务消费季”等活动,协调发动村(社区)“两委”、基层老年协会、基层民政服务站等多方力量开展政策宣讲,推动形成“政府主导、机构联动、社会参与”的良好宣传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