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加强基层老年人和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建设
发布时间:2026-01-28 09:32 浏览量:2
近日,山西省民政厅、山西省妇女联合会、山西省委社会工作部联合印发通知,就加强全省村(居)民委员会老年人和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建设作出部署。 明确力争到2026年6月底前,山西省各村(居)民委员会实现老年人和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机制。
通知要求,在健全组织体系方面,老年人和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由3—7名委员组成。已设立的妇女儿童之家等相关职能将整合纳入该委员会统筹开展。委员会基本职责包括:建立全体老年人、困境儿童、留守儿童、流动儿童、留守妇女信息台账,动态掌握重点人群情况;协助落实各项老年人补贴、适老化改造等政策;推动发展村(社区)老年协会,协助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管理与运营;组织开展助老护幼志愿服务、探访关爱和心理慰藉;协助调解涉及老年人的纠纷,及时报告侵权线索;组织老年文化娱乐、老年教育活动;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省情宣传,普及法律法规和健康知识;组织妇女参与家庭文明建设、帮助增收致富等。
山西经济日报全媒体记者 张剑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