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月最高800元!绵阳市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

发布时间:2026-01-29 14:56  浏览量:1

1月28日,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自今年1月起,我市向中度以上失能老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

此次补贴对象为经统一评估为中度、重度、完全失能等级、居住地为绵阳市的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以下简称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且购买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的服务地址在绵阳境内。

值得注意的是,正在享受特困人员供养救助待遇、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补助、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服务的老年人不纳入本次补贴对象范围。

此次补贴项目主要包括——

◆一是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如:助餐、助浴、助洁、助行、助急、助医服务,以及康复护理、日间托养等服务。

◆二是机构养老服务包括长期服务(入住机构时间在30天以上)和短期服务(即“喘息服务”,入住机构时间在30天以内)等。

怎么补贴?

据介绍,补贴资金通过“民政通”(含小程序、APP)以电子消费券形式按自然月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

电子消费券可在自愿参与、信誉良好的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使用。

此次补贴的标准为——

电子消费券可以对补贴项目范围内的养老服务消费金额予以抵扣。在人均每月最高抵扣额度范围内(每人每月最高抵扣额度为800元),抵扣比例一般为养老服务消费金额的30%—60%,具体抵扣比例和额度将在电子消费券中载明。

怎么申请?

01

个人注册申请

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或由家属、亲属与村(社区)工作人员、养老服务机构工作人员等人员按照自愿原则,通过“民政通”注册,并提交申请。

02

能力评估

评估机构依据《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GB/T42195—2022)开展老年人能力评估工作,经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评估为中度以上失能的老年人,可直接申领电子消费券。评估费用通过能力评估电子消费券予以全额抵扣。能力评估结果为轻度失能或能力完好老年人的评估经费由老年人自行承担。

03

电子消费券发放

对符合补贴条件的老年人,通过“民政通”在5个工作日内向其个人账户发放首月电子消费券。后续每个自然月的第一天,向老年人个人账户发放当月电子消费券。电子消费券有效期为1个月,当月获得,当月使用,次月失效。

市民可通过以下方式咨询——

有关政策及操作细则,可通过“民政通”小程序/App查询,或向所在民政部门咨询——

涪城区民政局

0816—2111573

游仙区民政局

0816—2291493

安州区民政局

0816—6155159

江油市民政局

0816—3221326

三台县民政局

0816—5333132

盐亭县民政局

0816—7324656

梓潼县民政局

北川羌族自治县民政局

平武县民政局

科新区社事局

0816—2540391

经开区社发局

仙海区社发局

科学城民政局

0816—2399032

涪江观察记者:彭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