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消费补贴来了!

发布时间:2026-01-29 18:29  浏览量:1

近日,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印发《关于实施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工作方案》,明确自2026年1月起,在全省范围内面向中度以上失能老人发放养老服务补贴,用于抵扣居家、社区、机构相关养老服务消费支出。

《方案》明确,补助对象为居住在福建省,经评估为中度、重度、完全失能等级的60周岁以上老年人。正在享受特困人员供养救助待遇、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补助、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服务的老年人不纳入本次补贴范围。

补贴通过“民政通”平台以电子消费券形式,按自然月发放。电子消费券当月有效,不得支取现金、不得套现。老年人或其代办人可通过“民政通”线上申请。

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正在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的,对于其符合此次补贴项目范围内的养老服务消费金额,扣除已享受的长期护理保险待遇后,个人自付部分可通过电子消费券按规定比例予以抵扣。省级“一老一小”家政服务综合试点地区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可在本次补贴上门服务电子消费券与试点上门服务消费券中二选一。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完全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可与本次补贴政策叠加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