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民政局: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消费补贴开始申领
发布时间:2026-01-30 04:17 浏览量:1
民政部、财政部日前印发通知,自2026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实施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记者29日从北京市民政局获悉,北京市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已可申领该项消费补贴。消费补贴每人每月800元,以电子消费券形式按月发放,可用于抵扣相关养老服务消费。
据了解,本次消费补贴不限户籍,补贴对象为经能力评估为中度、重度、完全失能的本市户籍老年人(含相应条件的重度残疾老年人)以及持有本市居住证(居住登记卡)的外埠老年人。符合补贴条件的老年人可由其配偶、子女、亲属、社区工作人员等代办人通过“民政通”小程序或App线上注册个人账号进行申领。消费补贴以电子消费券的形式按自然月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
申请消费补贴的老年人,应通过“民政通”申请失能评估。今年1月1日前评估为中度以上失能且在评估结论有效期内的老年人,以及正在享受失能护理补贴400元、600元档的残疾老年人可不重新评估。根据相关要求,对经审核符合补贴条件的老年人,将通过“民政通”在5个工作日内向其个人账户发放首月电子消费券。后续每个自然月的第一天,向老年人个人账户发放当月电子消费券。
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进行养老服务消费时,可通过电子消费券按比例抵扣相应金额。电子消费券可用于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以及机构养老服务消费。根据《北京市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清单》,补贴项目包括日间托养、喘息服务等机构养老服务,以及助餐、助浴、助医、助洁、康复辅具租赁等居家社区养老服务。
本次消费补贴项目实施周期为12个自然月。根据相关要求,电子消费券按照补贴项目范围内的养老服务消费金额予以抵扣。其中,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消费项目按照消费额50%的比例进行抵扣,每人每月最高抵扣800元;机构养老服务消费项目按照消费额40%的比例进行抵扣,每人每月最高抵扣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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