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月最高补贴800元!铁岭市失能老年人照护补贴政策落地
发布时间:2026-02-05 02:04 浏览量:1
家里有失能老人的注意了!铁岭市失能老年人照护补贴政策正式落地。
从2026年1月起,全市60周岁及以上、经评估为中重度失能的老年人,每月可通过手机领取“养老服务消费券”,用于支付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的费用,每人每月最高可减免800元!
补贴持续一整年,旨在切实减轻家庭照护负担,让老年人享受更安心、更有质量的晚年生活。
补贴对象
面向60周岁及以上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
补贴对象为居住地在铁岭市、经统一评估确定为中度、重度或完全失能等级的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
正在享受特困人员供养救助、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补助及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服务的老年人不重复纳入范围。
补贴内容
涵盖三大类养老服务
补贴项目包括居家上门服务(助餐、助浴、助洁、助行、助急、助医及康复护理等)、社区养老服务(如日间托养等)以及机构养老服务(含长期入住和短期“喘息服务”)。
老年人可根据自身需求自主选择服务类型与服务提供机构。
补贴方式
电子消费券按月发放,即时抵扣
对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老年人,通过“民政通”在5个工作日内向其个人账户发放首月电子消费券,后续每个自然月的第一天,向老年人个人账户发放当月电子消费券。
消费券有效期为1个月,当月获得,当月使用,次月失效。消费时可按比例抵扣相关服务费用:
▪居家上门服务类抵扣比例为消费金额的50%;
▪长期入住机构、短期“喘息服务”及日间托养抵扣比例为40%。
每人每月累计最高抵扣额度为800元。
线上申请+统一评估
老年人或其代办人可通过“民政通”线上提交申请。
评估工作依据《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GB/T42195-2022)开展,评估为中度以上失能的老年人免收评估费用;评估为轻度失能或能力完好的,需自行承担评估费100元。审核通过后,系统将于5个工作日内发放首月消费券。
全市已有64家机构参与,持续扩充
目前,铁岭市自愿参与该项目的养老服务机构已达64家,未来还将逐步扩展。
各县(市)区评估工作已启动,消费券申领通道同步开放。
此项政策旨在减轻失能老年人家庭照护负担,激发养老服务市场活力,推动形成多层次、高质量养老服务供给体系,是铁岭市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深化“养老服务+消费”融合的重要举措。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民政部门将持续优化服务流程,加强机构监管,确保补贴资金精准惠民,切实提升失能老年人的获得感与生活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