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 每人每月最高抵扣800元

发布时间:2026-02-13 09:58  浏览量:2

好消息!我省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可通过“民政通”平台领取电子消费券,用于抵扣居家、社区及机构养老服务费用,补贴期限自2026年1月起,为期12个自然月。

电子消费券按月发放

此次补贴涵盖机构养老与居家、社区养老两大类服务:机构养老包括入住30天及以上的长期服务和入住不满30天的“喘息服务”;居家、社区养老则包含助餐、助浴、助洁、助行、助急、助医、康复护理、日间托养等服务(具体以“民政通”公示的补贴清单为准)。

补贴以电子消费券形式通过“民政通”小程序或App按月发放,老年人可凭券抵扣相应服务费用。

3类群体不纳入补贴范围

补贴对象为经统一评估认定为中度、重度、完全失能等级,且在海南省范围内购买上述养老服务的老年人。需要注意的是,正在享受特困人员供养救助待遇、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补助,以及国家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服务的老年人,不纳入此次补贴范围。

补贴设置每人每月最高800元的抵扣额度,具体抵扣比例根据服务类型有所区分:长期机构入住、“喘息”服务及日间托养服务按消费金额的40%抵扣;居家上门服务按消费金额的50%抵扣。此外,正在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的老年人,扣除长护险报销部分后,个人自付部分可按上述比例抵扣。

重要提示

民政部门特别提醒,“民政通”不会以任何形式索要验证码、密码或银行卡号。请老年人及家属务必保护好个人信息,切勿向陌生人透露敏感信息或转账,谨防诈骗。如有疑问,可通过“民政通”养老服务消费补贴专区公布的“群众咨询热线”或拨打“12345”政务服务热线,联系当地民政部门咨询。

此次补贴的发放,旨在进一步减轻失能老年人家庭的养老负担,提升养老服务可及性,助力构建更加完善的养老服务体系。(记者 畅凯 编辑 陈妹 林秋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