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政策解答
发布时间:2026-02-25 10:47 浏览量:1
云南省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政策解答
一、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消费补贴是什么?
答:
通过“电子消费券”的形式,向在云南省常住的中度、重度、完全失能等级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
二、哪些老年人可以申请这项补贴?
答:
需要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一)年龄要求:年满60周岁及以上。
(二)失能状况:经统一程序评估,结论为中度、重度、完全失能等级的(简称“中度以上失能”)。
(三)居住要求:云南省地区的常住老年人。“常住”资格不仅看户籍,持有居住证或能证明长期在滇生活的老年人也可覆盖。
三、哪些情况不能重复享受补贴?
答:
正在享受特困人员供养救助、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补助以及国家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服务的老年人,不再重复享受本次补贴。
四、补贴有多少钱?以什么形式发放?
答:
补贴采用数字化手段,通过民政部“民政通”(APP或微信小程序)以电子消费券的形式,按月发放至老年人实名账户。具体标准如下:
(一)机构养老服务(如入住养老机构):可按消费金额抵扣40%,每人每月最高抵扣800元。
(二)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如助餐、助浴、康复等):可按消费金额抵扣50%,每人每月最高抵扣800元。
(三)能力评估费用:经评估达到中度以上失能的,其评估费用可通过评估券全额抵扣,每人最高可抵扣100元。
五、消费券有时间限制吗?可以提现吗?
答:
消费券实行“当月发放、当月使用、次月失效”的原则,有效期为1个月,不能累积,也不能兑换成现金,只能用于支付指定的养老服务费用。
六、补贴可以用于哪些服务项目?
答:
补贴覆盖居家、社区、机构三大类服务:
(一)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包括“六助”服务(助餐、助浴、助洁、助行、助急、助医)、康复护理、日间托养等。
(二)机构养老服务:
1.长期照护:入住养老机构30天及以上的服务。
2.短期托养(喘息服务):入住养老机构30天以内,为照顾老人的家属提供“喘息”机会的服务。
七、这项补贴和“长期护理保险”冲突吗?
答:
不冲突,可以衔接使用。 如果老人正在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在支付服务费用时,会先扣除长护险报销的部分,剩余的个人自付金额,可以继续用本消费券按规定比例(机构40%/居家50%)进行抵扣,让优惠最大化。
八、具体怎么申请?流程复杂吗?
答:
流程并不复杂,主要通过“民政通”线上操作,也可在线下寻求帮助。共分五步:
(一)注册申请:老人本人或亲属、社区工作人员等作为“代办人”,在“民政通”注册登录,完善信息。
(二)能力评估:在“民政通”上申请能力评估,选择评估机构。如果评估结果为中度以上失能,系统会自动发放100元评估券抵扣评估费。需要注意的是评估费用超过100元的部分自行承担,如果评估结果是轻度失能或能力完好,其评估费用由老年人自行承担。
(三)领取消费券:审核通过后,每月1日系统自动发放当月额度消费券到账户。
(四)预约服务:在“民政通”的服务商列表中,自主选择服务机构和服务项目(如助浴、入住等)。
(五)核销结算:接受服务后结算时,系统自动扣除消费券抵扣部分,老人只需支付剩余费用。
九、老人不会用智能手机怎么办?
答:
这点请放心,政策充分考虑到了数字鸿沟问题,有2种方式可以办理。
(一)代办服务:亲属、村(社区)工作人员、养老机构工作人员都可以作为“代办人”协助操作。
(二)线下协助:针对农村及偏远地区,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居委会可提供“面对面”的申请指导和材料上传服务。
十、之前已经做过评估,还需要重新评估吗?
答:
《云南省民政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印发前,12个月内已经被评估为中度以上失能的老年人,经县级民政部门确认后,可不再重新评估,直接纳入享受范围。
十一、在哪里可以看到服务商名单?
答:
所有参与补贴的服务机构(养老机构、社区服务机构、评估机构)都需要经过民政部门审核,实行“白名单”管理。您可以在“民政通”APP或小程序的服务商列表中查询到所有已签约的机构,建议在名单内消费以确保正常使用消费券。
十二、这个政策会执行多久?
答:
本次项目实施周期为1年,自2026年1月开始,至2026年12月结束。
十三、如果有疑问,可以咨询哪里?
答:
您可以拨打当地民政部门的咨询热线,或通过“民政通”平台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