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松:从老年友好到代际共生:中国式居家养老的多维网络及其运行机制

发布时间:2026-02-25 16:51  浏览量:1

黄石松 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高级研究员、中国宏观经济论坛(CMF)主要成员

本文转载自2月4日住房与社区规划专委会微信公众号。

本文字数:3756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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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汇报的题目,看似涵盖了两个方面,其实反映了我近期同时参与的两项课题思考的交汇。

第一个课题是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关注的是从“老年友好”到“全龄友好”,进而深化为“代际共生”的理念演进与实践路径。特别是在参与北京“十五五”规划相关调研时,我们着力探讨如何将“代际共生”这一社会目标,有机融入城市更新的空间规划与治理过程中,以系统应对超大城市中日益显著的居住分离、职住分离等深层挑战。这可以说是一个宏观的社会发展背景与愿景。

第二个课题是教育部的人文社科规划基金项目,聚焦于“社区支持的居家养老”的研究。从最初机构、社区、居家被视为三种相对独立的养老模式,到后来我们逐步认识到:

社区并非一个独立的养老方式,居家养老如果脱离社区与社会支持,也难以完全成立。

中央政策提出“社区支持居家养老”的概念,正是对这一内在联系的准确把握,也是“十五五”时期重点构建的方向。这可谓一个中微观的服务体系与落地机制探索。

这两个课题,一宏大一具体,一重理念一重实施,看似有所区隔,内在却紧密相连:它们共同回应着长寿时代与深度老龄化社会来临的根本性挑战,共同探索着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如何通过空间重构、治理创新与服务融合,建设一个人人共享、全龄共生的高质量社会。接下来的分享,我将围绕这一核心线索展开。

一、长寿时代需要什么样的养老服务

我国自2000年进入老龄化社会,20年来65岁以上人口占比显著提升,2022年已整体进入中度老龄社会。

随着长寿时代到来,人口结构与家庭形态正在发生深刻转变。

2024年北京市人均预期寿命已达到84岁,这意味着家庭结构将从三代同堂演进为四代同堂,“4:2:2:X”模式可能成为常态——即四位高龄老人、两位低龄老人、两位中年子女、两位年轻曾孙辈及可能的其他家庭成员。

在照护模式上,传统居家、社区与机构的边界正日益模糊,自我照护、互助照护、机器辅助照护等新形态不断出现。同时,照护者身份也趋向多元:除专业护理人员外,“老老照护”已被普遍接受;认知症照护也形成了以环境支持与社会连接为核心的新理念。此外,“孙辈照护祖辈”等代际互助形式逐渐兴起,其背后的经济社会效益已成为值得关注的课题。

与此同时,人工智能技术正在重塑养老服务形态。年轻人不愿从事一线护理工作的全球性难题,或许能通过“人机协作”得到缓解。所有这些变革,都将深度影响未来的居住形态、社区治理与社会政策,人口结构变化带来的新问题成为我们思考老龄化的逻辑起点。

二、长寿时代到底需要什么样的“好房子”

养老服务必须依托于具体的载体,这个载体就是“好房子”。

世界卫生组织在2015年提出了健康老龄化的新理念,这也指引着我们的认识不断深化,即

从过去单纯关注无障碍设施等物理环境,转向更核心的环境要支持“健康促进与功能维护”

。衰老被视为一个连续过程,没有绝对的老人或病人。因此,理想的居住环境应能支持人们尽可能长久地维持身心功能与独立生活能力。

这一定义颠覆了房子的传统属性。房子不再仅仅是一个建筑商品或空间载体,而必须成为一个持续提供服务的平台。养老与普通消费最根本的区别在于“产品”必须与“服务”深度融合、不可分割。就像可穿戴养老设备若没有后端响应、维护和人际支持,则毫无意义。因此,

老龄化背景下,“好房子”的本质是“房子+养老服务”的有机整体。

三、科技创新如何赋能长寿时代的养老服务

我国房地产供应体系与养老服务体系都正在经历深刻转型。过去在年轻型人口结构支撑下,房地产经历十年十倍增长;而随着长寿时代到来,供需结构发生根本性变化,社会政策亟需系统性调整。

当前,机构、社区与居家养老模式已在技术推动下发生根本变化。疫情暴露了传统机构养老的局限,“99:0:1”以居家为主的格局正在形成。然而,完全依赖居家养老面临现实挑战——尤其对于缺乏家庭支持的老人。机构养老针对失能、失智、高龄和特殊困难群体提供兜底保障服务和专业化支撑的功能作用是不可替代的。因此,养老机构必须实现根本性变革,这一转变已在全球范围展开。

考察多国实践可见,西方养老机构正依托健康老龄化理念与技术赋能重塑服务模式。通过可穿戴设备与辅具,老人可在楼内自由活动,实现安全监测与动态照护。新理念强调缩小居室、扩大共享空间,推动老人走出房间,实施分区专业化照护。这不仅提升人效比、降低成本,更有助于维持老人身体机能、减少社会隔离。同时,共享经济模式推动机构打破围墙,整合社会专业化服务,构建开放、可持续的养老生态。

国内居家养老探索仍面临挑战。早前提出的“平台+终端+服务”模式,在实践中常因服务缺失而陷入平台空心化困境。未来需找到可持续的运营路径。

另一方面,科技正为养老带来新可能。例如智能辅具已具备学习能力,能提供更个性化的协助。这要求居住空间相应升级——

从“适老化改造”转向“适医化改造”,使居家环境支持康复与照护。

四、社会治理如何重构“街道-社区-家庭”责任关系

面对人口结构变化的宏观背景,社会治理体系特别是基层社区治理持续进行调整与改革,其核心在于重构街道、社区与家庭之间的责任关系,从“社区居家养老”到“社区支持的居家养老”,再到构建“中国式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其概念内涵与外延不断演变,本质正是推动上述治理体系的重构。

政策方向与顶层设计已十分明确,关键在于如何落地,实现“最后一米”的供需对接与服务畅通。实践中出现了一些具有中国特色的探索路径。例如,通过建立区域养老服务中心或社会治理中心,以党建引领整合资源。长期难以真正实现的“医养结合”,在浙江等地借助技术与管理协同得以突破:一台集成式服务机器设置在社区,即可方便解决老年人慢病开药、长处方等问题。这背后实质是街道与部门间的规制协同,以及民政、卫健、医保等信息系统的打通,体现了社会治理体系的配合。

同样,为提高生育率的关键在于缓解女性工作与家庭的矛盾。现在许多地方在社区、街道层面创造灵活就业机会,帮助女性在生育后仍能与社会连接、保持职业发展,这催生了社区服务的新形态。包括老年助餐在内的各类社区服务,也需依托党建引领与社会化运营相结合的模式,根据人口分布动态调整设施布局,并需在土地使用、产权分割等制度层面予以支持。

因此,

养老服务必须走事业与产业相结合之路。

纯政府主导的模式难以持续,现在越来越多的服务通过社会化运营、福利与市场机制结合来实现。例如杭州某社区的老年食堂面向全国老年人,到店用餐可享受补贴,看似难以持续,实则通过吸引慈善资助、并利用年轻人消费反哺,形成了可循环的运营模式。这揭示出,有效的服务供给需要创新机制,融合社会力量与市场活力,最终在基层构建起可持续的支持系统。

五、社会政策如何支持从“老幼同养”到“代际共生”的升级

近年来,在国家政策的大力推动下,“老幼同养”服务模式应运而生。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的意见》,明确要求统筹推进“一老一小”服务体系建设;随后,国家卫健委、民政部等部门联合出台《“十四五”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工程和托育建设实施方案》,进一步对资源整合与统筹发展作出具体部署。

在政策引导下,地方实践探索形成“家庭代际共居”和“社会成员代际共居”等模式。例如,四川宜宾等地在房地产调控中出台政策,支持三代同居家庭优先购买,给与经济补偿和贷款优惠;福州市鼓楼区普遍推广“社区老年食堂+学堂+托育中心”模式,以社区公共设施为依托,以社区治理为纽带,实现养老育幼融合的社区综合服务。

六、中国式居家养老服务的多维网络及其运行机制

我们最终所要面对的,本质上是一个如何构建老龄社会治理框架的问题。

这其中涉及转型成本、试错成本与沉没成本——作为世界上老年人口最多的国家,中国必须走出一条低成本应对老龄化的道路,这正是我们与西方国家最大的不同,因为我们人口规模巨大。

在这一背景下,我们认为,社区(包括街道与社区两级)必须聚焦“物(服务设施体系)、住(居住场所与环境体系)、人(人口管理与服务体系)、治(社区治理体系)、技(技术支撑体系)”几个维度,构建知识化的制度管理、知识化的物理空间管理以及知识化的社会管理,从而系统解决设施布局、体系构建、人口关系协调、设计者角色以及技术支撑等问题。这一切都呼唤着我们进行根本性的重构。

基于这一逻辑,我们也进一步描绘了落实该框架的网络路径与实践路线图,明确了在推进过程中需要关键突破的环节与问题。

当积极健康老龄化遇到数智化,空间、生活、技术、制度、文化形态都在经历深刻的系统性变革。推动跨部门统筹与制度变革,推动从“适老友好”向“健康促进”的范式升级,推动形式多样、分层分类的代际共生形态从“试点示范”走向“百花齐放”,真正构筑起与共富共享价值与文化相适应的中国式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新格局,势在必行也任重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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