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巴嘎旗民政局关于招募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服务第三方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3-13 16:33  浏览量:2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财政厅〈关于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内民政发〔2025〕156号)文件有关规定,决定向社会力量购买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服务第三方。

一、项目名称:

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

二、服务内容:

补贴项目包括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居家、社区养老 服务主要包括助餐、助浴、助洁、助行、助急、助医服务,以及 康复护理、日间托养等服务。

三、第三方服务项目的承接主体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养老机构(企业)

1.应依法办理登记并在民政部门备案,符合《养老机构岗位设置及人员配备规范》(MZ/T187-2021)要求,且护理型床位占比达60%及以上;

2.承诺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及《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GB38600—2019)等强制性标准要求;

3.严格执行《内蒙古自治区养老机构预收费管理办法》;

4.自愿参与、信誉良好,近一年内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 象名单;

5.提供本项目实施前 3 个月各种类型有效服务合同复印件;

6.旗县级民政部门认定的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二)社区养老服务机构

1.应依法办理登记,经营范围或业务范围应包括养老服务, 且在民政部门进行信息登记或备案;

2.提供服务的工作人员持有相应国家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4.自愿参与、信誉良好,近一年内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6.旗县民政部门认定的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四、服务期限

项目实施时间自签订合同日2026年4月1日—2026年12月31日

五、公告时间

2026年3月13日至2026年3月20日

六、受理方式

受理时间:每日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

特此公告

阿巴嘎旗民政局

2026年3月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