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全国范围符合条件的失能老年人均可在居住地申领养老服务消费补贴

发布时间:2026-03-24 11:10  浏览量:1

3月24日,民政部举行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推进情况专题新闻发布会。民政部养老服务司司长李邦华在发布会上讲解了申领资格、失能评估、消费券使用等方面的具体规定。

▲发布会现场

李邦华提到,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以失能等级为判断标准,改变了过去的以经济状况为重要依据的补贴做法。目前消费券以电子形式按月发放,政策实施至2026年12月底。

在申领资格上,补贴发放对象为经统一评估确定为中度、重度或完全失能等级的老年人,正在享受特困人员供养救助、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补助等相关政策的人群暂不纳入。申领资格是很多老年人和家属关心的问题,该政策打破户籍限制,全国范围内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均可在当前居住地直接申领;在内地生活的持有居住证的港澳台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可同等享受政策。同时,政策可与长期护理保险叠加,已享受长护险的老年人,扣除相关待遇后,个人自费的养老服务支出仍可用消费券抵扣。

在失能等级评估上,政策最大程度减轻老年人评估费用负担,2024年7月后已完成评估并确定为中度以上失能的,无需重新评估,评估结果经民政部门认定后即可申领;新申请评估的老年人,若评定结果为中度以上失能的,可使用评估消费券最高抵扣100元费用。民政部积极指导各地加强评估机构培育和管理、开展专业培训,确保评估结果客观准确。

在消费券使用上,本次补贴不发放现金,均为电子折扣券,用于抵扣养老服务相关费用。抵扣标准分两类,机构养老服务抵扣比例40%,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抵扣比例50%,两类服务每人每月最高均可抵扣800元。使用范围涵盖居家上门、机构养老、喘息服务、日托服务等,家中护工若归属养老服务机构或具备养老服务功能的家政企业,则可以抵扣;消费券使用以地级市为单位,跨市居住的老年人只需在平台更改居住地地址,即可重新领券。

在申领渠道与后续管理上,消费券统一通过民政部的“民政通”APP申领,老年人或代办人可在平台专题页面按指引操作,一个代办人目前最多可为12位老年人代办相关业务。针对老年人不会使用智能手机、系统操作繁琐等问题,民政部正持续优化“民政通”的适老化水平,完善代办流程,提升申领便利性。

李邦华提醒,因为不同地区的补贴实施政策略有差异,建议老年人和家属直接向属地民政部门和养老服务机构咨询具体办理事宜。民政部的“民政通”APP和全国养老服务信息平台也会及时发布相关信息,欢迎大家关注查询。

红星新闻记者 刘亚洲 北京报道

编辑 许媛

审核 何先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