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每个老年人都能安享幸福晚年

发布时间:2026-03-25 10:16  浏览量:1

随着我国进入老龄化社会,老年人权益保障的话题引起越来越多人的关注。为了让每个老年人都能安享幸福晚年,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从行政机关到司法部门都有新规出台。保障和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也是检察机关持续关注的重点。检察公益诉讼如何发挥其特殊制度价值,助力老年人安心养老?近日,本刊特别邀请了最高检公益诉讼检察厅主办检察官胡婷婷和我们聊一聊。

记者:据媒体报道,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协同相关部门全面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成效明显。作为最高检公益诉讼检察厅特定群体权益案件办案组负责人,您可以简要介绍一下吗?

胡婷婷:随着我国进入老龄化社会,社会各界对强化老年人权益法治保障的呼声愈发强烈,诉求也更为迫切。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可以说,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检察公益诉讼一直在努力。比如,我们厅去年4月专门下发文件,要求各地在开展老年人权益保障检察公益诉讼工作中,加强内部衔接配合,建立常态化的线索移送、信息共享及联合办案机制,注重融合履职、协同发力;深化外部协同协作,与民政等部门加强协作配合,建立常态化联络机制,形成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合力。

近年来,各地检察机关依托无障碍环境建设等法定领域,精准规范开展老年人权益保障公益诉讼监督,取得初步成效。比如,2025年9月,最高检与民政部、中国残联共同发布一批无障碍和适老化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集中展现了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施行两年以来,检察机关开展无障碍和适老化检察公益诉讼的工作成果。另外,检察机关聚焦个人信息保护、反电信网络诈骗领域,加强老年人人身和财产权益保护;聚焦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加强老年消费者权益保护;聚焦国有财产保护领域,督促强化养老金监管,也都取得较好的效果。

由于老年人权益保护尚未纳入检察公益诉讼法定领域,但是一些地方性法规授权检察机关就老年人权益开展公益诉讼办案,我们指导各地检察机关用足用好相关依据,积极稳妥办理老年人权益保障公益诉讼新领域案件。

记者:检察机关办理老年人权益保障检察公益诉讼案件,面临的主要困难是什么?

胡婷婷:主要是人口老龄化的新形势新变化,给我们带来一些办案困难和问题。具体而言,有三个方面:一是涉及老年人的公益保护法律制度不够健全。老年人权益受侵害问题复杂多样,但老年人权益保护尚未纳入检察公益诉讼法定领域,为确保案件“可诉性”,目前仍需要依托无障碍环境建设、食品药品安全、个人信息保护、反电信网络诈骗等法定领域,“借道”开展涉老年人检察公益诉讼。二是新形势下涉老新型问题多,调查取证难。比如,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的空间相对封闭,违法问题发现难、取证难,老年人作为弱势群体,在维护自身权益方面存在天然劣势。随着自媒体发展,针对老年人的违法行为也呈现“线上引流+线下推销”“免费旅游+保健品推销”“虚假理财+高额利息”等新模式,违法手段隐蔽、违法链条长、跨地域特征明显,增加了调查难度。还有,“智慧养老”产品质量安全、养老领域非法金融活动等新型问题不断出现,法律适用规则有待完善。三是老年人权益保障涉及行政监管部门多,相配套的基层治理体系不完善,难以有效防范系统性、普遍性权益侵害,亟须以制度补短板、以监督促协同,通过多家行政执法部门协同联动、信息共享、联合整治,形成系统治理、长效治理。

记者:今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民政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养老机构安全管理的意见》。可以说,这对检察机关进一步充分履职、开展监督工作是个好消息。

胡婷婷:近年来,检察机关针对养老机构安全管理问题,比如消防安全、食品安全、无障碍环境建设等办理了一批公益诉讼典型案例。所以,看到这个文件出台,作为公益诉讼检察一线办案人员,我们认为非常及时、靶向精准,直面当前养老机构消防隐患、建筑安全、食品药品安全、应急处置等高频高发风险痛点,明确了民政、自然资源、住建、水利、卫健、应急、市监、消防救援等各部门的责任。我们可以此为契机,加强调查研究,针对实践中反映强烈的养老服务机构可能存在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重点问题开展监督,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保障老年人的生命健康安全。

记者:我注意到,社会各界对于检察公益诉讼监督养老领域相关问题治理的工作都很关注。接下来,你们有什么新的打算?

胡婷婷:通过前期实践探索,检察公益诉讼制度在维护特定群体合法权益方面展现了独特制度功能与价值,充分体现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真理力量和实践伟力。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强调“强化检察监督,加强公益诉讼”。今年全国两会,最高检工作报告在“2026年工作安排”中明确将“强化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特定群体权益保障”作为深化做实检察为民的一项重要内容。我们将结合代表委员的意见建议,指导各地继续依托相关法定领域,明确监督重点,加大办案力度,推动解决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突出问题,为完善相关法律制度体系提供更加丰富的实践样本。

与此同时,我们还要努力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强化数字赋能,应用好各地在实践中培育出来的老年人权益保障类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提升调查能力,增强监督精准性,以个案办理推动类案监督,促推老龄事业和养老服务体系完善。二是强化协同配合,加强与民政等相关部门协调联动,用好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衔接转化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益心为公”志愿者作用,构建全社会共同参与、齐抓共管的老年人权益保障良好格局。三是注重法治宣传,积极开展“法治进社区、进养老机构”等活动,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强化以案释法,不断提升老年人维权意识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