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邀您学政策】黑龙江省养老服务消费补贴常见问题解答(3)老年人失能等级评估

发布时间:2026-03-25 18:02  浏览量:1

2026年1月起,黑龙江向全省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每人每月最高可获800元,补贴以电子消费券形式发放,专门用于购买助餐、助浴、助医等照护服务,切实减轻失能老人家庭照护负担。自养老服务消费券正式发放以来,受到广大老年朋友和家属的广泛关注。为让大家领得顺利、用得放心,针对此项政策的热点问题,省民政厅为您答疑解惑。

:达到“中度以上失能”是申领“养老服务消费补贴”的条件,这个有具体标准吗?比如,我家老年人平时走路得拄拐杖,吃饭需要人帮忙盛,洗澡也得有人看着,算不算中度失能?

答:老年人的身体状况是否属于失能,失能到了什么程度,都需要由专门评估机构按照国家标准(《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分为五个等级:“能力完好、轻度失能、中度失能、重度失能、完全失能”。如果您家老年人没有接受过评估,建议通过“民政通”小程序申请由专业评估机构评估。

这里提醒一下,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在居住地做过评估且达到中度以上失能等级的,老年人如果在“民政通”中显示已有“中度、重度或完全失能”等级标签的,不必再做评估了,可直接领取养老服务消费券。

:我打算带我家老年人去做一次评估,评估需要我们自己出钱吗?

答:老年人能力评估是要收费的。但是,被评估为“中度、重度或完全失能”且符合补贴申请条件的老年人,评估费用可以用老年人能力评估劵抵扣100元;如评估结果是“轻度失能或能力完好”,所有评估费用均自理。

审核 李彦冰

编辑 杨洋

复核 柏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