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月最高800元 锦州市为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消费补贴

发布时间:2026-03-31 15:36  浏览量:4

为加强失能老年人照护,推动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锦州市已下发《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实施方案》,自2026年1月至12月,为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

此次补贴对象为:经统一评估为中度、重度、完全失能等级,且居住地为锦州市的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正在享受特困人员供养救助待遇、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补助、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服务的老年人不纳入此范围。补贴项目覆盖居家、社区、机构三类养老服务,含助餐、助浴、助洁、助行、助急、助医服务,以及康复护理、日间托养、机构长期服务(入住30天以上)和短期服务(入住30天以内)等。

补贴以电子消费券形式通过“民政通”(含小程序、APP)按月发放,不得折现,仅可按照规定的抵扣比例,直接用于支付通过“民政通”平台购买的养老服务费用。每人每月最高抵扣800元,其中,长期入住机构、短期服务、日间托养抵扣比例为40%,居家上门服务抵扣50%。正在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的,扣除该待遇后,个人自付部分可按规定比例抵扣。

补贴申请可由本人或其代办人通过“民政通”线上办理,县级民政部门应对不便者提供线下协助申请服务。2024年7月以来已评估为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无需复评。对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在5个工作日内向其个人账户发放首月电子消费券,后续每月1日发放当月券,当月有效。

审核:柏瀛、王海英

主编:陈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