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服务消费补贴惠及超10万人次失能老年人
发布时间:2026-04-11 03:32 浏览量:1
转自:内蒙古日报
本报4月10日讯 (记者 赵曦)自今年1月1日起,我区对经统一评估为中度、重度、完全失能等级的老年人实施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截至3月末,已经累计服务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超10万人次,核销财政补助金额3500余万元,带动养老服务消费超6000万元,政策红利持续释放,减轻了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家庭照护负担。
据悉,对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实施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涵盖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主要包括助餐、助浴、助洁、助行、助急、助医服务,以及康复护理、日间托养等服务;机构养老服务包括入住机构时间在30天以上的长期服务和入住机构时间在30天以内的短期服务等。
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每月可以领取最高800元养老服务消费补贴电子消费券。补贴资金通过“民政通”(含小程序、APP)以电子消费券形式按自然月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
为提升政策知晓率,各地发挥基层网格化管理优势,组织民政协理员、社区网格员及志愿者开展“一对一”入户走访,针对因高龄、行动不便等原因使用智能设备有困难的老年人群体,现场讲解政策要点并协助其完成“民政通”平台注册、电子消费券申领等操作,降低政策享受门槛。
该项目的实施,精准补贴激活了养老服务消费潜力,带动了养老服务机构、家政企业等积极参与,提升了参与养老服务主体的服务质量,推动了养老服务市场的扩容提质。
该项目实施期限为2026年1月至12月,内蒙古自治区各级民政部门将持续优化服务供给、提升服务质量,让更多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享受到便捷、优质的养老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