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意定监护迎团体标准
发布时间:2026-04-21 05:12 浏览量:2
本报讯(记者 王琪鹏)昨天,中国社会福利与养老服务协会、北京律维银龄研究与服务中心在京发布《老年人意定监护服务规范》,这是国内首个专门针对老年人意定监护服务的团体标准。
《规范》立足老年人生理心理特点与服务实际需求,确立了依法有序、自主自愿、服务规范、风险可控的四大核心原则,构建了覆盖服务主体、服务流程、服务内容、权益保障、质量控制的全链条服务体系,对服务机构资质、专业人员配置、安全应急处置、全流程监督管理等作出全面规范。
《规范》明确监护服务机构和服务对象应事先签订意定监护合同,监护服务机构在服务对象丧失或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提供监护服务。担任监护人的服务机构应当依法依约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失职致使老年人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承担法律责任。为监督监护人依法依约履行监护职责,保障服务对象合法权益,服务对象可事先委托其他自然人或机构进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