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消协老年消费警示及防范
发布时间:2026-04-24 14:08 浏览量:2
随着消费市场日渐丰富,一些针对老年人的消费陷阱和骗局也层出不穷。为了帮助老年群体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避免上当受骗,太原市消费者协会发布以下消费警示,提醒大家在日常消费中提高警惕,理性消费。
一、警惕“保健品”骗局
1、夸大功效,虚假宣传。一些保健品广告声称其产品可以“抗癌”“延年益寿”“提高免疫力”等,但这些功效往往缺乏科学依据。保健品并非药品,不能替代药物治疗。购买前应仔细阅读产品说明,了解其真实功效;部分保健品通过包装和宣传,将普通成分的产品标以高价出售。建议在购买前对比同类产品的价格和成分,选择正规渠道购买。
2、假借专家名医讲座等诱导高价消费。一些保健品经营者利用老年人信息相对封闭、渴望健康等特点,假借著名医药科研院所、基金会、行业协会等高大上名头,顶着博士、教授、研究员等各种头衔,将其产品标榜为国内重大发明或国际科技领先成果,包装成能治百病的灵丹妙药,忽悠老年人盲目购买高价保健品。
3、警惕免费健康讲座、体检。有的机构以免费健康讲座、体检为名,吸引老年人参加,随后通过恐吓或诱导的方式推销高价保健品。请务必保持警惕,不要轻易相信所谓的“专家”建议。
二、谨防“低价旅游”陷阱
一些旅行社以“团购价”“低价团”“免费游”等广告吸引旅游者上门后,会在行程路线、交通工具、住宿条件等方面服务大打折扣,给老年消费者增加不必要的烦恼或事故风险。他们或在旅途中带领老年消费者前往一些有合作的购物点诱骗其购买产品,或在签订合同时往往将最精彩、需要付费的景点排除在低价团费之外变相加价。因此,老年消费者在选择旅行社和产品时不要单纯以价格为导向,要多关注旅游产品的品质。
另外还要当心“年龄附加费”陷阱。一些低价旅行团除了依赖游客在购物点消费来赚取利润,还想出了向老年人收取年龄“附加费”来弥补损失。年龄附加费是国家明令禁止收取的。所以老年消费者报团时,要仔细阅读旅游合同内容,检查附加收费、行程路线、收费项目等条款是否合理后再签字和缴费。
三、谨慎对待“高收益”投资
1、理财需谨慎。一些不法分子以“高收益、低风险”为诱饵,向老年人推销所谓的理财产品,老年消费者购买理财产品时请牢记五个“不等于”:银行理财不等于储蓄存款;预期收益不等于实际收益;口头宣传不等于合同约定;别人说“好”不等于适合自己;投资理财不等于投资发财。要清晰了解产品的发行与签约机构、保本与否、投资方向、预期收益率等,一定要明确自己所购买的产品类型,避免某些销售人员以“存款”“理财产品”名义推销保险。
2、非法集资。有的机构以养老项目、房地产投资等名义进行非法集资,承诺高额回报,最终卷款跑路。投资前务必核实机构的合法性和资质,避免陷入非法集资陷阱。
四、防范“电信诈骗”
1、冒充亲友。不法分子通过电话或网络冒充亲友,声称遇到紧急情况需要汇款。遇到此类情况,务必先与亲友本人核实,切勿轻易转账。
2、中奖诈骗。一些诈骗分子通过电话、短信或邮件告知老年人“中奖”,要求支付手续费或税费才能领取奖品。请勿相信此类信息,天上不会掉馅饼。
3、冒充公检法。部分诈骗分子冒充公检法人员,声称老年人涉及犯罪,要求转账以“洗清嫌疑”。公检法机关不会通过电话要求转账,遇到此类情况请立即报警。
五、防范虚假广告的常见骗局
1、“神奇疗效”。任何宣称“快速见效”“根治疾病”的产品广告都应引起警惕。疾病治疗需要科学的方法,切勿轻信所谓的“神奇疗效”。
2、“限量抢购”。一些广告通过制造“稀缺感”诱导老年人冲动消费,例如“限量发售”“最后一天优惠”等。请保持冷静,理性对待此类营销手段。
3、“免费赠送”。部分广告以“免费赠送”为诱饵,要求老年人支付高额运费或税费。请勿轻信此类信息,避免因小失大。
六、增强防范意识、维护合法权益
在消费过程中,请广大消费者务必保留好发票、收据、合同等相关凭证,以便在发生纠纷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遇到消费欺诈或侵权行为,请及时向有关部门投诉或举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做出大额消费或投资决策前,建议与家人、子女多沟通,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避免独自做出冲动决定。子女们也要经常回家看望、陪伴老人,多与老人沟通,给老人普及一些防诈常识。
老年朋友们,保护好自己的财产安全是安享晚年的重要保障。希望大家在日常生活中保持警惕,理性消费,避免陷入消费陷阱。如遇到可疑情况,请及时向相关部门求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