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价彩礼不是爱情的“筹码”,切勿让婚姻变成一桩“交易”

发布时间:2024-04-30 03:07  浏览量:12

为引导人民群众树立正确婚恋观,倡导建设文明良好道德家风,深入推进婚姻彩礼纠纷诉源治理工作,独山县法院基长人民法庭于4月28日邀请基长镇人大、妇联、综治中心及各村干部开展“让婚姻始于爱,让彩礼归于礼”普法宣传座谈会。

会上,基长法庭庭长朱州先是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进行详细解读,并引用典型案例对司法实践中的彩礼认定范围、彩礼返还原则、彩礼返还金额、诉讼主体资格等内容进行详细解析和现场宣传,深入剖析高价彩礼可能引发的社会危害和不稳定风险,引导人民群众树立正确婚恋观。随后,与会同志就辖区内存在的彩礼及其他婚恋纠纷突出问题进行了交流讨论。基长镇阳地村干部表示“由于一些群众观念陈旧、彩礼和回礼盲目攀比,法律意识淡薄,通过典型案例进行普法宣传很有效果”。

“彩礼”来源于我国古代婚姻习俗中的“六礼”,作为拥有着悠久历史文化和传统的古代婚姻习俗,它象征着婚姻的诚意,也蕴含着人民对美好爱情的祝愿和期盼。然而随着社会经济不断发展,彩礼金额也持续走高,甚至被一些人视为爱情和婚姻的“诚意”,不健康的“彩礼观”给年轻人造成巨大经济压力,高额彩礼等陈规陋习若未能及时得到有效遏制和引导,可能会成为引发家庭矛盾的导火索,不利于社会和谐发展和稳定。因此,人民法庭作为化解基层矛盾治理纠纷的前沿阵地,不仅要充分发挥司法能动性,还要主动融入社会治理大格局,提前介入矛盾纠纷,从源头上规范彩礼给付行为。

近年来,基长人民法庭积极践行和探索新时代“枫桥式经验”,主动融入辖区社会治理工作体系,深入推进婚姻彩礼纠纷诉源治理工作。通过发送司法建议、参与指导制定“村规民约”等形式提前介入婚恋家庭纠纷源头治理,同时通过在各村(居)委会设置诉讼联络点和聘请诉讼联络员及时发现和疏导矛盾纠纷,在综治中心统筹下与派出所、司法所、调解委员会建立联动机制,形成社会综治治理合力,初步实现了矛盾纠纷社情共享共治的良好局面,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和政治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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