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时代与服务老年用户之思!
发布时间:2024-10-21 20:38 浏览量:6
01
十几年前,经开区薛先生父母在中国移动公司办理了2G无线座机电话业务。今年5月,老两口的电话突然无法正常接收信号,薛先生便拨打10086移动客服询问此事,经工作人员上门调试,电话恢复正常。可没过多久,老两口电话又无法使用,薛先生再次联系中国移动客服,工作人员告知:现无法正常使用,除非换号或停用座机。工作人员处理问题的态度令薛先生有点气愤。
中国移动邯郸分公司综合部王利超:接到群众反映后,业务部门第一时间和薛先生沟通,因未及时解决薛先生诉求,客户有点着急。目前我们已和薛先生协商,待其有时间到营业厅后,我们会派专人解决处理好此事。
最新进展:工作人员跟我联系了,说在卡上增加了4G的服务功能,现在已经可以正常使用,信号已恢复正常。
小编说:如今数字时代,生活因智能设备加速,但我国近3亿老年人步伐渐慢,科技不应为服务方的冰冷背锅。此事中,面对老年用户的2G无线座机问题,工作人员不应简单给出换号或停用的方案,而应耐心寻找兼顾服务与用户感受的办法去解决。建议移动方面反思基层的服务态度,以用户为中心,尤其关爱老年用户,让他们在数字时代感受到温暖与尊重。
02
肥乡区郑先生家人郑女士在“国韵世家”项目部打零工,前不久工地上突然刮起大风,为抑制大气扬尘,工地负责人就安排其在现场铺设防尘网,由于人手太少,加之风大,郑女士在铺防尘网的过程中不慎摔倒。郑先生说,这件事发生在今年8月27日,9月1日郑女士因工地负责人停缴医药费而出院,本应持续关注病情的“老板”现在没了踪影。如今,困扰他们的就是后续治疗,因工地负责人不支付医药费,加之郑女士家庭比较困难,导致郑女士无法做进一步的治疗。
在采访过程中,记者发现此事和郑先生所说有些出入。
国韵世家项目部施工负责人安同志:郑女士反映不完全属实,医药费我们肯定会承担。当天我们已第一时间为郑女士支付费用6000多元,直至其出院。如果郑女士认为自己尚未康复,还需到医院做手术治疗,我们可以再出费用,如果需要赔偿,我们会按照标准进行赔偿。这些话我们当时都与郑女士说过。
在后续治疗和赔偿方面,肥乡区住建局安全监察站工作人员焦同志到场协调。
肥乡区住建局安全监察站工作人员焦同志:经调查,反映人陈述内容与事实确有出入。郑女士住院期间共产生医药费6000余元,由项目负责人负责。经协调,如果反映人尚未康复,如仍需住院,项目负责人依然会为其缴纳医药费,但反映人不同意这一协商方案。反映人表示,涉及到后续治疗等一系列费用需要项目负责人给出资金,我们建议反映人出具出院后治疗凭证,我们会为其协调报销事宜。另外,如果反映人主张赔偿,可走仲裁程序鉴定伤情,确定最终的赔付标准。
清晨热线法律顾问杨志军律师:劳动者如果在工作过程中受伤,首先要看他和谁形成的什么关系。如果是和用人单位形成劳动关系,应该先认定工伤,按工伤标准赔偿;如果反映人是零工,并没有和用人单位形成劳动关系,只是和包工头之间形成了临时劳务关系,只能起诉包工头要求对其进行劳务赔偿,而不是进行工伤认定。因此,在处理此问题过程中,需要看郑女士与项目负责人是劳务关系和劳动关系,这会直接影响问题的处理结果。
03
成安县赵女士是道东堡镇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据她讲述,当年她以“人事代理”方式被单位招用,但自入职之日起,单位一直未给其缴纳养老保险,期间她和同事曾多次找到县卫健局负责同志反映社保问题,可这项工作依旧推进缓慢。
赵女士的用工性质属于什么类型?
成安县卫健局政工科工作人员:当初赵女士是以人事代理的形式进入乡镇卫生院工作,但据我们核实,赵女士等人只与我县人才交流中心签订了档案保管协议,由乡镇卫生院作为用工单位申请过来工作。乡镇卫生院属事业单位,逢进必考,不能直接与本人签订合同,因此赵女士等人与单位只是存在劳务关系,并未签订劳动合同,因此无法为其缴纳社保。
社保问题该何去何从?
成安县卫健局政工科工作人员:我们正在与县人社局沟通,由县人社局协调第三方公司与其本人签订合同,由我局支付社保费用,以此形式给员工提供社保保障。
此问题何时能解决?
成安县卫健局副局长马同志:目前赵女士身份为单位临时工,我局正在协调解决此问题,预计一个月内解决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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