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难失能老人住养老院可享补助80岁及以上老人也能享受养老机构不能区别对待
发布时间:2025-03-13 08:00 浏览量:5
民政部、财政部日前印发通知,要求各地做好中央财政支持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集中照护服务工作,通过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渠道安排资金,对入住养老机构的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给予补助,并对收住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的养老机构结合绩效考核结果予以适当补贴。
■集中照护服务对象有哪些
主要是纳入最低生活保障且自愿入住养老机构的失能老年人(经评估为中度失能、重度失能、完全失能的老年人);80周岁及以上的高龄老年人;有条件的地方可将“老年父母+残疾子女”家庭中纳入低保范围的重度残疾人纳入集中照护范围。实施长期护理保险政策地区参保人员已经通过基金支付基本护理服务费用的,不纳入救助范围。
■服务补助标准怎么定
各地应按照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的总体要求,合理确定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集中照护服务和补助标准。原则上,服务标准不得超过当地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和全护理照料标准的总额。对入住养老机构的经济困难老年人的补助标准,按照集中照护服务标准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确定,并相应扣除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的老年人护理补贴、养老服务补贴和残疾人“两项补贴”。
■如何申请与管理
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可根据自身情况和个人意愿选择入住养老机构,并向当地县级民政部门申请集中照护服务补助,因身体状况、经济状况等发生变化,不符合补助条件时,县级民政部门要及时停发补助金。
■养老院应公平对待
各地民政部门协助有意愿的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选择适合的养老机构,收住的养老机构不得采取分灶吃饭、分区隔离等做法区别对待收住的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养老机构同时收住特困供养人员的,不得降低特困供养服务水平和质量。县级民政部门进行定期绩效考核并发放绩效补贴。
■违规违纪将追责追补
有关部门严格监督管理,对套取骗取、挤占挪用、截留等违反财经纪律行为,以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规违纪行为,依法追究责任并追回补助资金。 据新华社 央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