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

发布时间:2025-03-29 09:48  浏览量:8

政策解读

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优抚政策,是国家为部分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的一种老年生活补助。1954年11月1日试行义务兵役制后至《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实施前入伍,未享受退休金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金待遇的农村籍退役士兵,可申请享受此待遇。

01

认定标准

享受此待遇,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第一,1954年11月1日试行义务兵役制后至《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实施前入伍;

第二,年满60周岁;

第三,退役时落户农村户籍目前仍为农村户籍、退役时落户农村户籍后转为非农户籍的人员;

第四,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

第五,未享受退休金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金待遇。

02

个人申报流程

符合条件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等相关证明材料,向本人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申请并办理登记手续,填写有关登记审核表。

03

申报登记所需材料

1

身份证

2

户口簿

3

近期1寸白底彩色免冠个人照片(3张)

4

应征青年入伍登记表(兵役登记表)或县级人武部入伍证明

5

退伍军人登记表(预备役军士兵兵役登记表)或县级退役军人事务局证明

6

农村户籍证明或退役时落户农村后转为非农户籍证明

(1)须由公安部门出具农村户籍证明;

(2)若无法出具,则复印申请人原户口底册并加盖公安部门印章。

7

满60周岁后开具的无社保证明

(1)须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未参加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证明”;

(2)须未享受退休金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金待遇。

04

办理地址

曹甸镇社会治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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