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
发布时间:2025-03-29 09:48 浏览量:8
政策解读
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优抚政策,是国家为部分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的一种老年生活补助。1954年11月1日试行义务兵役制后至《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实施前入伍,未享受退休金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金待遇的农村籍退役士兵,可申请享受此待遇。
01
认定标准
享受此待遇,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第一,1954年11月1日试行义务兵役制后至《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实施前入伍;
第二,年满60周岁;
第三,退役时落户农村户籍目前仍为农村户籍、退役时落户农村户籍后转为非农户籍的人员;
第四,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
第五,未享受退休金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金待遇。
02
个人申报流程
符合条件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等相关证明材料,向本人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申请并办理登记手续,填写有关登记审核表。
03
申报登记所需材料
1
身份证
2
户口簿
3
近期1寸白底彩色免冠个人照片(3张)
4
应征青年入伍登记表(兵役登记表)或县级人武部入伍证明
5
退伍军人登记表(预备役军士兵兵役登记表)或县级退役军人事务局证明
6
农村户籍证明或退役时落户农村后转为非农户籍证明
(1)须由公安部门出具农村户籍证明;
(2)若无法出具,则复印申请人原户口底册并加盖公安部门印章。
7
满60周岁后开具的无社保证明
(1)须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未参加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证明”;
(2)须未享受退休金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金待遇。
04
办理地址
曹甸镇社会治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