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南充市老年人高龄补贴最新政策(2025年4月)
发布时间:2025-04-08 16:34 浏览量:6
一、发放对象与标准
1. 发放对象
• 户籍在南充市且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2013年1月1日起执行)。
2. 发放标准
• 80-89周岁:25元/月,全年300元。
• 90-99周岁:50元/月,全年600元。
• 100周岁及以上:600元/月,全年7200元。
• 特殊规定:高龄补贴不计入低保、低收入家庭收入核定。
二、申报流程
1. 申请材料
• 需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银行卡号复印件(农村信用社卡/城市工商银行卡);近期1寸免冠彩照2张。
• 填写《高龄津贴审批表》(一式两份)。
2. 审核流程
• 村(居)初审:核实信息后签署意见,报街道(乡镇)。
• 街道(乡镇)审查:审核无误后提交所在地老龄办(民政局)。
• 区、县民政局审批:每季度集中审批一次,纳入发放范围。
三、发放方式
1. 发放平台
• 通过全市低保金发放平台,由金融机构直接打卡发放。
2. 发放时间
• 新增对象:批准当季度即时发放。
• 已领对象:
(1) 80-99周岁:每年6月一次性发放全年补贴。
(2) 100周岁及以上:按季度发放。
四、动态管理
1. 人员异动处理
• 去世或迁出:乡镇(街道)30日内上报注销,次月停发。
• 户籍跨乡镇迁移:30日内到区、县老龄办办理变更,迁移后次月接续发放。
2. 年龄跨段管理
• 老年人跨年龄段(如89岁升90岁)需重新申报,调整补贴标准。
3. 年度复核
• 复核时间:每年12月底前完成,区、县老龄办抽查。
• 复核方式:乡镇(街道)民政所当面或上门复核行动不便老人。
• 未复核后果:次年1月起停发,确保发放精准。
五、监督与责任追究
1. 信息管理
• 建立区、乡镇(街道)高龄津贴信息平台及数据库,规范发放程序。
2. 违规处理
• 责任单位:对审核不严、虚报材料、贪污挪用等行为追责,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
• 个人责任:亲属隐瞒老人去世或迁出信息骗补的,追回资金并追责。
3. 公开透明
• 强化动态公示与复核机制,确保“不漏发、不多发”。
政策依据及官网链接:南充市顺庆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对80周岁以上老人发放高龄津贴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