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南充市老年人高龄补贴最新政策(2025年4月)

发布时间:2025-04-08 16:34  浏览量:6

一、发放对象与标准​

1. ​发放对象​

• 户籍在南充市且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2013年1月1日起执行)。

2. ​发放标准​

• ​80-89周岁​:25元/月,全年300元。

• ​90-99周岁​:50元/月,全年600元。

• ​100周岁及以上​:600元/月,全年7200元。

• ​特殊规定​:高龄补贴不计入低保、低收入家庭收入核定。

​二、申报流程​

1. ​申请材料​

• 需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银行卡号复印件(农村信用社卡/城市工商银行卡);近期1寸免冠彩照2张。

• 填写《高龄津贴审批表》(一式两份)。

2. ​审核流程​

• ​村(居)初审​:核实信息后签署意见,报街道(乡镇)。

• ​街道(乡镇)审查​:审核无误后提交所在地老龄办(民政局)。

• ​区、县民政局审批​:每季度集中审批一次,纳入发放范围。

​三、发放方式​

1. ​发放平台​

• 通过全市低保金发放平台,由金融机构直接打卡发放。

2. ​发放时间​

• ​新增对象​:批准当季度即时发放。

• ​已领对象​:

(1) ​80-99周岁​:每年6月一次性发放全年补贴。

(2) ​100周岁及以上​:按季度发放。

​四、动态管理​

1. ​人员异动处理​

• ​去世或迁出​:乡镇(街道)30日内上报注销,次月停发。

• ​户籍跨乡镇迁移​:30日内到区、县老龄办办理变更,迁移后次月接续发放。

2. ​年龄跨段管理​

• 老年人跨年龄段(如89岁升90岁)需重新申报,调整补贴标准。

3. ​年度复核​

• ​复核时间​:每年12月底前完成,区、县老龄办抽查。

• ​复核方式​:乡镇(街道)民政所当面或上门复核行动不便老人。

• ​未复核后果​:次年1月起停发,确保发放精准。

​五、监督与责任追究​

1. ​信息管理​

• 建立区、乡镇(街道)高龄津贴信息平台及数据库,规范发放程序。

2. ​违规处理​

• ​责任单位​:对审核不严、虚报材料、贪污挪用等行为追责,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

• ​个人责任​:亲属隐瞒老人去世或迁出信息骗补的,追回资金并追责。

3. ​公开透明​

• 强化动态公示与复核机制,确保“不漏发、不多发”。

政策依据及官网链接:南充市顺庆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对80周岁以上老人发放高龄津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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