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60岁以上老年人补贴政策(2025年最新)

发布时间:2025-04-17 23:10  浏览量:36

一、经济困难高龄补贴

补贴对象:城乡低保家庭中80周岁(含)至99周岁(含)的老年人。

补贴标准:每人每月50元。

二、经济困难失能补贴

补贴对象:城乡低保家庭中60周岁(含)至99周岁(含)的失能老年人。

补贴标准:每人每月100元。

三、百岁老人补贴

补贴对象:全省100周岁(含)以上的老年人。

补贴标准:每人每月300元。

四、基础养老金

补贴对象:60岁以上农村老人及未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

补贴标准:2025年全省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为123元/月,部分地区(如太原、晋中)可达123元/月,吕梁、长治等地为103元/月。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每多缴1年基础养老金增加0.1%。

五、补充养老保险

补贴对象:65岁及以上且已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农村老人。

补贴标准:

出口补:65-79周岁每月额外补贴20元,80周岁及以上补贴30元。

特殊群体:无子女或子女无赡养能力、经认定年收入低于低收入标准的,每人每月再提高200元(与低保、特困群体待遇不同时享受)。

六、高龄津贴

补贴对象: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全省117个县(市、区)已实现普惠性覆盖)。

省级补助标准:

80-89周岁:低保家庭70元/月,非低保家庭10元/月。

90-99周岁:低保家庭70元/月,非低保家庭30元/月。

100周岁及以上:150元/月。

地方执行:部分地区(如长治市潞州区)在此基础上提高标准,80-89周岁70元/月,90-99周岁150元/月,100周岁及以上300元/月。

七、护理补贴

补贴对象:经认定生活不能自理的经济困难老年人(60周岁及以上)。

补贴标准:每人每月不低于100元。

八、旅游与健康服务

旅游优惠:

60周岁及以上:免费进入本省国有及国有控股景区、公园、图书馆、博物馆等公共文化设施。

60-65周岁:其他景区头道门票半价。

65周岁及以上:所有景区免费。

健康管理: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年可享受免费体检和健康指导服务。

政策来源

1. 基础补贴:《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全省经济困难的高龄和失能老年人补贴制度及提高百岁以上老年人补贴标准的通知》(晋政办发〔2015〕116号)。

2. 基础养老金:《山西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2025年)。

3. 补充养老保险:《山西省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政策解读》(2024年7月)。

4. 高龄津贴:《关于发放高龄津贴的通知》(山西省民政厅、财政厅,2023年12月25日)。

5. 护理补贴:《山西省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晋政办发〔2023〕34号)。

6. 地方细则:《长治市潞州区高龄津贴发放实施细则》(2024年)、《大同市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调整通知》(202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