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局开展高龄老年人津贴发放专项整治行动

发布时间:2025-05-09 09:27  浏览量:9

市民政局开展高龄老年人津贴发放专项整治行动

5月7日,记者从河津市民政局了解到,今年以来,该局持续开展高龄老年人津贴发放专项整治行动,规范高龄津贴发放管理工作,确保资金安全。截至4月底,已追缴回因老人去世未及时上报违规领取高龄津贴63人共计11600元。

为进一步健全我市高龄老年人社会保障体系,增进高龄老年人福祉,从2024年1月1日起,我市为80周岁及以上高龄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凡河津户籍,年满80周岁老人有资格领取高龄津贴。发放标准:80—89周岁,每人每月70元;90—99周岁,每人每月85元;100周岁以上,每人每月500元。

高龄津贴发放采取动态管理:满80周岁当月即可领取;去世或者户口迁出的次月停发。请符合领取条件的老人(或家属)、去世或者户口迁出的老人家属及时向村、社区报名登记。高龄津贴原则上按月发放。自老人信息登记当月开始计发,因个人未进行信息登记等造成高龄津贴不能发放的部分自2025年5月起将不予补发。

民政部门提醒:对虚报、冒领、瞒报、多领高龄津贴的,由乡镇(街道)配合追回多发部分资金,拒不退还的,按有关规定追责。对在高龄津贴审核管理过程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失职渎职的工作人员,移送相关部门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