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之城,你我共建|太仓市老年友好单位开始申报!
发布时间:2025-07-17 03:41 浏览量:18
为贯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全面推动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设,增进老年人民生福祉,我市开展太仓市老年友好单位建设,推动打造新时代幸福享老生活共同体。敬请各单位积极参与老年友好单位申报工作,共筑敬老爱老温暖家园!
一、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7月22日。
二、建设内容和标准
(一)老年服务友好窗口
评选对象为部门涉老单位、为老服务组织、公共服务窗口单位等,例如医疗机构、银行、社区等。应当同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环境设施适老:服务场所进出口有轮椅通道,地面进行防滑处理,服务空间安装扶手,等候区设置老年专座。服务区域免费提供放大镜、助听器、拐杖等为老工具。服务手册等宣传折页设计制作大字版,电子屏显示内容字号和语音叫号系统音量做适老化调整。
2.服务流程亲老:提供老年人优先服务,等候时间超15分钟优先协调等候座位。窗口保留现金/存折支付通道。业务员掌握方言服务技能,熟悉老年人高频业务事项。有条件的单位设立“银龄导办员”,为75岁以上老年人提供全程陪办服务。
3.关爱举措护老:在服务场地配备急救药箱,制定老年人走失、突发疾病等特殊情形处置流程。探索在服务场所展示适老化产品,免费为老年人提供热水、充电、休息的空间和设备。主动核验异常行为,如大额转账、陪伴人员要求代操作等,触发预警并缓办业务。探索开通子女远程协助通道,制作语音版办事指南等。
(二)老年就业友好基地
评选对象为企业、养老机构、特色园区、城乡社区、社会组织等。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之一:
1.免费提供技能培训:根据市场需要或本单位岗位需要,为老年人提供公益性质的就业技能培训。
2.主动构建友好环境:招收60岁以上身体健康的老年人,营造爱老尊老就业环境。在老人工作环境安装防跌倒设施,配备应急药箱等。在老年人聚集的场所,创新探索“养老服务+日间托幼+零工就业”机制,丰富老年人就业形式。
3.创新灵活就业机制:购买与老年人就业保障相关的金融产品,提高老年人的就业的安全性。探索老年人“非全日”工作机制,实施与工作要求相匹配的“临时顾问”“半日工”等弹性工作机制。
4.积极开发适老岗位:充分考虑老年人身体情况,在适老产品体验、档案管理、绿化养护等方面,设置轻体力岗位;或鼓励支持老年人发挥专业特长,设置企业技术顾问、非遗传承导师、银龄课堂讲师等专业技能岗位;或支持老年人参与公益事业,设置矛盾调解、红色故事宣讲、图书室管理等公益服务岗位。
(三)老年惠享友好企业
评选对象为适老化产品研发/生产、养老服务(助餐/护理/托老)、老年健康管理、智慧养老科技等领域,为老年人提供衣、食、行、娱、教、游、医、护、用等服务和产品的企业(机构)。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之一:
1.参与适老产品展销:承诺参与市级或镇级适老生活体验中心(店)建设,免费提供相关展销产品(服务),为老年人提供直观体验;配合参与适老产品(服务)展销的氛围建设,提供相关物料和宣传内容。
2.开展智慧产品研发:参与老年人对于适老产品(服务)的需求调研和意见反馈等活动;主动提升适老产品(服务)品质,研发更加符合老年人实际需要的智慧化适老产品(服务)。
3.提供银发消费优惠:在春节、重阳节等节日期间,参与相关部门组织的“九九孝亲购物节”系列活动等,为老年人消费提供优惠活动,促进银发经济发展;创新服务机制,分层分龄开展产品推介,探索免费试用、到店接送等服务机制,为老年人提供更加便捷,更加舒心的购物体验,进一步扩大银发消费市场。
三、实施步骤
(一)自主申报(7月中下旬)。
(二)部门联审(7月下旬-8月上旬)。
申报企业(机构)均应具备完善的经营资质和法律许可,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近五年应无重大安全、环保、质量事故记录,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无负面舆情和不良社会信用记录。市老龄办将联合检察院、法院、公安、司法、工信、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共同进行审查。
(三)情况核查(8月中下旬)。
市老龄办将通过实地走访、问卷调查等方式,对申报单位相关情况进行核查。核查不通过的单位,应进行工作优化,仍不符合要求的将不纳入单位验收名单。
(四)公告公示(8月中下旬)。
市老龄办将对通过部门联审和情况核查的单位,组织综合评审,筛选在参与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设中,作用发挥良好、具有示范效应的单位,并进行公示。
(五)宣传示范。
引导发动老年友好单位,参与市老龄办和相关部门组织的老年友好典型案例征集、护老惠老活动等。向社会宣传老年友好的太仓做法,带动更广泛的社会主体关注并参与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设。
四、支持举措
(一)
在组织申报市级及以上级别老龄事业和养老服务领域相关荣誉时,比如“敬老文明号”“老年友好型社区”“为老助老优秀案例” “银发经济实验室”等,在同等条件下,市老年友好单位享有优先推荐权利。在申报其他相关领域荣誉时,市老龄办协同提供相关申报信息,指导申报。
(二)优先推介相关适老产品(服务)。
具有行业示范带动效应的单位和产品,优先列入《太仓市银发经济产业目录》,通过多种渠道向社会推介。开展“千企惠老”活动时,优先授予“颐养金仓•老年友好”单位标识,集中向社会宣传介绍单位优惠活动。
(三)优先参与银发经济展销活动。
在线下适老生活体验中心(店)等场所,在线上“养老商城”等平台,优先展出老年友好单位相关产品(服务)。
五、其他要求
申报单位要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及相关政策规定,遵纪守法、爱岗敬业,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敬老爱老助老传统美德,积极创新为老服务方式方法,拓展对老年人的服务范围和内容,在本地区、本行业、本系统中发挥示范引领带动作用。
附件
太仓市老年友好单位申报表
拟稿人 | 老龄工作科
审核人 | 顾群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