悬挂“老年代步车”就可以逃避检查?漯河交警:依法查处!
发布时间:2025-07-19 23:24 浏览量: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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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0日16时10分,舞阳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执勤民警沿舞阳环线巡逻执勤时,发现一辆悬挂“老年代步车”标牌的电动四轮车缓缓驶来,民警立即示意驾驶人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经查,该车辆为机动车,未按规定悬挂机动车号牌,驾驶人许某某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系无证驾驶。许某某称自己上年纪了,以为买辆车代步,悬挂“老年代步车”就可以逃避交警检查。
民警对许某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和普法宣传,并依法对其进行处罚。
自7月1日起,漯河市交警部门在市区6条严管街(嵩山路、长江路、黄河路、淞江路、人民路西段和金山路)主道上设置9个集中执法卡点,对违法行驶的电动三轮车、四轮车,发现一辆,查处一辆。
执勤民警现场检查驾驶人的驾驶证、车辆行驶证,对无牌无证的,依法扣留车辆,对驾驶人开具无证驾驶处罚决定书。无号牌的依法扣留车辆,让车主提供车辆相关手续后,再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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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家辉
校对:张鸿雁
审核:蒋士英
漯河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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