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二次公开征集老年人能力评估机构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11-24 16:11 浏览量:8
为加强失能老年人照护服务工作,推动我县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老年人能力评估机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标准及范围
按照国家标准《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GB/T42195—2022)开展老年人能力评估。评估对象为:长期居住在我县城区(包括7个城中村)特困户、低保户、低保边缘户、支出型困难家庭、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重度残疾家庭中6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和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约为700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约为300人;居住在3个养老机构的老人约为300人。
二、评估机构的要求
1.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能够独立开展老年人能力评估工作,无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2.开展评估工作的机构应至少配置5名专/兼职评估人员。
3.评估人员应具有全日制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有5年以上从事医疗护理、健康管理、养老服务老年社会工作等实务经历并具有相关专业背景,理解评估指标内容,掌握评估要求。
请有意向的评估机构于2025年11月28日前提交相关材料:
1.定南县老年人能力评估机构申请表;承诺书;
2.《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相关材料正、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定南县老年人能力评估机构人员花名册,劳务合同复印件、相关职业(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5.提供评估机构信用中国查询无失信记录的证明。
四、结果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