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拟出台老年助餐服务新规
发布时间:2025-12-03 14:39 浏览量:2
12月1日,河南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在郑州举行,会议听取了关于《河南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规定(草案)》(以下简称《规定(草案)》)审议修改情况的报告。《规定(草案)》鼓励有条件的养老服务机构开办老年食堂并向周边社区开放,鼓励经营主体拓展老年助餐服务场所功能,探索“食堂+”等多元化服务运营模式,同时明确了人大代表的监督作用,让“老有颐养”更有保障。
失能、残疾、高龄等特殊老年人的就餐需求具有更强的紧迫性,《规定(草案)》新增“老年助餐服务应当面向全体老年人,优先保障失能、残疾、高龄、独居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特殊老年人的就餐服务需求”的内容。
《规定(草案)》指出,探索“食堂+康养”“食堂+培训”“食堂+文娱”等老年助餐服务运营模式,鼓励经营主体拓展老年助餐服务场所功能,在非就餐时间为老年人提供健康指导、文化休闲等多元化服务,增强内生动力,确保老年助餐服务可持续发展。
农村存在老年人居住分散、交通不便等情况,为扩大服务供给,加强农村助餐服务,《规定(草案)》提出:“鼓励农村养老机构和乡镇特困供养机构制作老年餐食,向所在村和周边配送。探索邻里互助、设立‘中心户’多户搭伙、结对帮扶等模式,灵活多样解决农村老年人助餐服务需求。”
此外,为发挥人大代表在助力老年助餐服务中的作用,《规定(草案)》还新增了“县(市、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可以邀请人大代表担任老年助餐服务场所监督员,对食品安全、服务质量等进行监督”等内容。
记者:安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