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老年代步车专项管理工作的提示
发布时间:2025-12-27 15:11 浏览量:1
为消除老年代步车交通安全隐患,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酉阳县公安局将进一步加强老年代步车专项管理,切实遏制该类车违法多、事故高发态势,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特向广大交通参与者提示如下:
“老年代步车”(俗称老头乐),是指未经国家工信部许可生产,未列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制动、转向与碰撞等性能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以电力驱动上道路行驶用于载客或载货的低速三轮、四轮电动车。
酉阳县公安局将对现有老年代步车存量实施“赋码”管理。同时,按照重庆市《关于加强低速电动车管理的通告》(渝公发〔2024〕64号),设置过渡期至2027年3月31日。过渡期内,已赋码编号的在用老年代步车临时上道路通行时,须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过渡期结束后,将严格执行相关禁行措施。
各老年代步车销售门店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做到诚信守法经营,不得虚假宣传、诱导消费或发布虚假广告。除公安机关外,其他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不得为低速电动车发放、悬挂仿照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号牌式样制作的号码牌。
即日起,酉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将全面加强路面综合整治,一是依法查处老年代步车搭载多人、酒驾毒驾、闯红灯、违法停放堵占消防车通道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二是严厉打击自行设计制作老年代步车号码牌并带牌销售以及违规发放号码牌等行为。对涉嫌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的,将依法予以严惩。
交警提示:
老年代步车为非公路场用电动车,安全系数低,不符合机动车产品国家标准,未被列入国家机动车产品公告目录,无法办理注册登记,无法上牌,严禁上道路行驶。请广大市民勿购买、勿驾驶、勿乘坐此类无需上牌、无须驾驶证、无法购买保险的非标车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确保出行安全。
来源/平安酉阳
编辑/唐宇丨值班/任桂容丨总编辑/陈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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