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在围猎老年群体?撕开“保健品”温情营销的外衣

发布时间:2026-03-13 17:42  浏览量:2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韩利明 实习生蒋雨桐

凌晨五点半,城市尚未完全苏醒,78岁的罗婆婆已挎着布包匆匆赶往公交站,到三公里外的理疗店“打卡上早班”。一天内辗转五家店,体验免费电疗椅、领取鸡蛋,半年间便为一台“高电位治疗仪”花费上万元,家中更是堆满了各类来源不明的保健品。

同样的场景在深圳上演。晨序(化名)无奈地表示:“家婆向来节俭抠门,藏纸壳子卖一两块钱都满心欢喜,可就是这样一位老人,却深陷保健品营销陷阱,一天要去两个地方做理疗,就连周末也从不缺席……”

在各大社交平台上,类似的吐槽与求助比比皆是,网友们相互交流着家中老人的遭遇,“是不是免费理疗!是不是松花粉!我妈也深陷其中,说这东西能治鼻炎、治肠胃、治胸闷、治背痛,简直包治百病,至今已经花了上万元!”“同一个妈!还说不得,一说就吵架,现在吃饭时都不忘在保健品群里听课、记笔记,还说卖保健品的人叫她妈妈”……

图片来源:社交平台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调查发现,这些针对老年人精心设计的营销陷阱环环相扣,常以免费理疗、赠送鸡蛋等小礼品为诱饵,吸引老年人每日“打卡”;再通过日常嘘寒问暖建立情感依赖,让老年人逐渐放下戒备心;随后利用虚假“专家”讲座、编造成功案例等手段,以“治百病”等话术制造健康焦虑;最终以“限时优惠”“名额有限”等紧迫感营销,配合雇佣“托儿”现场抢购的套路,促使老年人高价购买各类保健品或理疗设备。

老年“保健产品”欺诈行为始终是社会关注的焦点。这种披着关爱老人外衣、利用情感捆绑与信息不对称的骗局,不仅严重侵害了老年人的财产安全,更对其身心健康造成了不可忽视的伤害,亟待引起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与整治。

如何围猎老年人?

当前,老年“保健品”欺诈已不再是简单的街头行骗,而是逐步向组织化、网络化、产业化方向蔓延,形成一套分工明确、套路成熟的“灰产链条”。

日前央视曝光起底了一场“包治百病”保健品骗局。在央视披露的画面中,该犯罪团伙的市场运营总监在活动现场卖力推销一款保健酒。家住湖北宜昌的陈大爷常年受风湿病困扰,偶然得知该保健酒“有特效”后,便和老伴一同前往体验。

活动现场,陈大爷起初仍有疑虑,但很快便有多名自称“喝过该保健酒并受益”的老人现身说法。在现场营造的“冲动消费”氛围和“同龄人案例”的影响下,陈大爷和老伴当即购买了价值1万多元的保健酒及其他保健品。

随着越来越多受害人报案,公安机关经侦查查明,这起虚假保健品骗局被骗老人高达3万余人,涉案金额超10亿元,其产业化运作的规模和危害可见一斑。

值得警惕的是,这类骗局带来的危害远不止财产损失。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胸外科主任医师杨雪鹰曾指出,不合格的理疗仪器可能产生超标辐射;老年人盲目混合服用多种保健品,极易与正在服用的降压药、抗凝药等发生相互作用,导致血压失控或出血风险增加。更严重的后果是“延误正规治疗”。

北京雍文律师事务所医嘉易医药大健康团队律师杨非非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剖析,当前老年保健品欺诈主要呈现“线上私域引流+线下会销洗脑”的组合模式,以“免费体检”“礼品赠送”为诱饵,通过封闭式讲座制造焦虑,夸大产品功效(如“包治百病”“抗癌神器”),甚至伪造“患者案例”。线下,销售人员以“干儿女”“干儿子”身份嘘寒问暖,利用老年人孤独感建立信任,进而推销高价产品等形式组合模式,多方多维度围猎老年人。

为何这些看似并不高明的骗术总能在老年人身上屡屡得手?

杨非非律师解释,这类骗局的得手,从来不是因为老年人 “贪小便宜”“糊涂”,恰恰是戳中了刻在中国老人骨子里的传统观念和心理软肋,“其一,中国老人一辈人有一种执念,就是‘少给子女添麻烦’;其二,是老年人对亲情陪伴的深层渴望;其三,是老年人的信息差与从众心理。作为子女,我们需理解父母并非‘愚昧’,而是渴望被关怀。”

事实上,这类“亲情营销”的套路,往往精准切入了老年人家庭照护的薄弱环节。在走访调查中,一位受访者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透露,其年过七旬的外婆,便是这类营销手法的典型受害者。

“由于子女日常工作繁忙,难以时刻陪伴,外婆常与社区内的老年姐妹结伴前往附近的理疗体验店‘打卡’,将其视为日常社交与消遣的重要场所。更为典型的是,在外婆因身体不适住院治疗、出院返家休养期间,该理疗店的销售人员并未停止‘关怀’,反而携带慰问品上门探望,言辞恳切、关心备至。”该受访者表示。

然而,这份看似温情的背后,实则是不放过任何一个可能促成交易的推销机会,将老年人的脆弱时刻转化为营销突破口。

图片来源:受访者供图,其外婆常去的理疗体验店门口张贴着“保健品诈骗宣传单”

如何维权?

老年保健品欺诈乱象备受社会诟病。2025年,市场监管总局按照深化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要求,部署开展老年人药品、保健品虚假宣传专项整治行动,查处了一批典型违法案件。

例如北京科奥世纪百货店通过“线下引流+私域直播”模式开展经营活动,将普通鸡蛋冒充“富硒鸡蛋”,以“1元购10枚富硒鸡蛋”为噱头,吸引中老年消费者到店注册会员、加入微信群,构建私域流量池,并依托小程序开展直播。当事人在直播及微信群中虚假宣传初级农产品“黑玛卡”为“法国兰蔻集团出品”,具有“调节身体机能”“紧致抗皱”等功效,虚构产品功能,冒充品牌合作。

该案件的违法行为集虚假宣传、虚假广告与个人信息侵权于一体,危害后果叠加。最终,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消除不良影响,结合案件情节综合裁量后,对当事人作出警告、罚款12.04万元的行政处罚。

针对此类保健品销售欺诈行为,杨非非律师进一步指出其涉嫌多项违法:其一,民事责任方面,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构成欺诈可主张“退一赔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不得实施欺诈行为。

其二,行政责任方面,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市场监管部门可对虚假宣传处以罚款、吊销许可证等行政处罚。

其三,刑事责任方面,若情节严重,金额巨大或造成健康损害,可能涉嫌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应的罪名包括诈骗罪、虚假广告罪、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非法经营罪等。

面对此类保健品欺诈行为,老年人及家属该如何依法维权?杨非非律师特别强调,遭遇欺诈后,第一时间必须完整留存4类核心证据,为维权提供有力支撑。

一是交易凭证类证据,这是维权的基础。包括但不限于微信、支付宝、银行卡转账记录,POS机小票、发票、收据、销售合同、订单截图等,即便只是商家手写的收条、赠品领取单,也需完整留存。若为现金交易,务必找到对应的取款记录、在场证人证言,补齐交易链条,避免因无凭证无法举证。

二是产品实物类证据,这是认定违法事实的核心。包括保健食品、理疗器械的实物,以及完整的包装、说明书、标签、合格证,哪怕是空瓶、空盒;同时,要留存商家提供的产品检测报告、资质证书复印件。若产品已开封使用,需保留剩余样品,便于后续开展司法鉴定。

三是宣传沟通类证据,这是认定“欺诈”的关键。包括线上的微信聊天记录、语音、视频、社群聊天内容、直播回放、朋友圈宣传截图,线下的会销录音录像、宣传单、海报、专家讲课 PPT、名片,以及和销售人员、“专家” 的通话录音。这里特别提醒,老年人哪怕偷偷录下的讲课内容、沟通对话,只要不侵犯他人合法权益,在法律上都可以作为有效证据使用。

四是主体信息类证据,这是锁定维权对象的前提。包括商家的营业执照照片、门店地址、经营场所照片,销售人员、“专家” 的姓名、电话、工号、微信号,哪怕是一张名片、一个微信昵称,都要记录留存,防止商家跑路后找不到追责主体。

杨非非律师进一步解释,证据链是维权基石,民事诉讼的核心规则是“谁主张,谁举证”,老年人主张商家存在欺诈行为,就必须拿出对应的证据,没有完整的证据链,哪怕事实清楚,法院也无法支持维权诉求。许多老年人因证据不足而败诉,子女应耐心协助父母系统整理材料,这既是法律行动,也是向父母传递“我们与您共同面对”的亲情支持。

监管升级

尽管相关部门持续开展专项整治,但老年保健品欺诈乱象仍屡禁不止。而面对精心设计的营销骗局,老年人及家属维权普遍面临举证难、商家跑路快、维权成本高等困境,不少受害者陷入“投诉无门、追责无方”的尴尬境地。

在各大社交平台上,多名网友分享了自家老人维权无果的经历。有网友爆料,家中老人在家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多次被保健品店铺工作人员打电话,以“免费送鸡蛋”为诱饵,被诱骗至店铺听课,进而被诱导购买无“蓝帽”保健食品标识的产品。两年间,老人在该店铺累计花费十几万元,不仅购买了各类功效存疑的保健品,还被推销了被子、枕头等与保健无关的物品。

更令人无奈的是,由于老人不会使用手机支付,店铺工作人员便诱导老人以现金结账,又以老人不懂发票开具相关知识为由,拒绝提供任何交易证明;甚至诱导老人删除了手机通讯录中的相关联系方式,导致家属发现后,既无法找到交易凭证,也无法联系到店铺相关人员,维权之路举步维艰。

图片来源:社交平台

针对老年人维权过程中面临的难题,杨非非律师建议,“针对举证难问题,做好证据留存预案,多渠道补齐证据链;针对商家跑路问题,多部门联动追责或公安机关举报,利用行政力量快速介入,有时间赛跑;针对维权成本高问题,优先选择免费维权渠道,多方式降低维权成本;针对老人不配合维权的问题,先共情理解,再理性沟通,绝不能指责抱怨。

针对当前老年保健品市场的乱象,杨非非律师也从多个维度提出了监管升级建议。一是强化源头治理,要求保健食品广告发布前需经市场监管部门备案审查;二是建立“黑名单”共享机制,跨部门公示欺诈企业及销售人员信息,禁止其再入行业;三是明确平台责任,对引流社交媒体平台(如微信、抖音),若未及时删除欺诈内容,应承担连带责任;四是推广“冷静期”制度,借鉴保险行业,允许老年消费者在购买后15日内无理由退款;五是打通监管 “最后一公里”,构建社区基层防控网络;六是创新普法宣传模式,用老年人听得懂、听得进的方式,做好源头普法。

监管升级之外,消费者掌握辨识虚假保健品和药品的技能也极为关键。其中,“国药准字”是正规药品的身份标识,如同药品“身份证”,其格式为“国药准字H(Z、S)+四位年号+四位顺序号”,其中H代表化学药,Z代表中药,S代表生物制品,保健品则需有“蓝帽子”标志以及“国食健注G+四位年号+四位顺序号”。以上均可通过国家药监局网站、“中国药品监管”APP、支付宝、微信“扫一扫”功能等查验产品真伪,而假药常使用废止批准文号或假批准文号。

围绕老年人进行的保健品骗局是值得全社会反思的民生问题。唯有监管升级、家庭关爱、社会协同,形成治理合力,才能破解当前的监管困局和维权难题,让每一位老年人都能老有所养、老有所安。